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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被当养分一样吸收着的金色影像,问:“那这些人呢?这些节点,这些本来独立的意识呢?” 卢宇星似乎有些困惑地皱了皱眉:“他们不会受到任何影响。扬扬,这些‘意识’,只是一个采集了部分真实数据后、复制模拟而来的数据集啊。” 模拟? 这与他亲眼见到的草一丛与钱依依的情况并不相符。 浦亦扬瞪着卢宇星,有些拿不准男人是否在对他撒谎,又或者,是有人没有对卢宇星说实话。 “我同你说过,我很后悔,”卢宇星轻声说着,嘴角浮起一丝无奈的笑,“我并不是后悔没能阻止你父亲选择了这个研究方向。我后悔的是,我没能更早陪他走上这条路。政平是个会为了理想赴汤蹈火、将一切抛诸脑后的人……” 浦亦扬表情莫测地说:“他连发妻和亲儿子都能弃之不顾。” 卢宇星向他伸出手,似乎很想像小时候一样,摸一摸他的头顶以示安抚。 浦亦扬后退了一小步。 “他太投入了。当一个人脑子里装了太多常人难以企及的东西,装下了宇宙,装下了永恒,他们很容易会迷失,忘记自己此时此地所拥有的小小感受。”卢宇星低声说,“我多么……多么希望,当时我能陪着政平,我能拉住他,让他……再多看身边人一眼。” 他的眼睛里升起了轻薄缥缈的雾气,他看着浦亦扬,想看的却可能是另外一个人。 多有意思,这么多年来,他们经常彼此瞪视,当看着对方的时候,眼里竟然都是同一个人,一个早就不在了的人的影子。 卢宇星惆怅地说:“这么多年来,我常常会想,如果我能和他一块走这条路的话,会不会结果就不一样了?会不会他就不会轻易地相信了另一个人,走上后来那样的结局?” 浦亦扬的嘴唇动了动。 在有那么一刻,他很想问卢宇星,那个人是谁。是谁让男人连家都不要了,甚至白白送上一条性命。然而他没有真的问出口,因为他知道,他自己心里早就有了答案。 “你告诉我,”他只问了卢宇星另一个问题,“我爸他究竟是不是真的死了?” 越来越大的风砰地一声吹开了实验室的窗户,外头恰好落下了一道罕见的冬雷。 在电光闪过的一瞬间,浦亦扬清晰捕捉到了卢宇星面上那一掠而过的惊愕。 第七十八章 这一场秋末冬初的雨下得比许多夏夜的雷雨还要大还要急,向泓坐在车里,看着雨水在窗上肆意拍打,还是伸出手去,将车窗降了下来。 透过扑面而来的冷雨,他的眼睛紧紧盯着对面那栋楼的门,另有一分余光,留在手机屏幕上。 浦亦扬仍然没肯接他电话。 丁苗苗让他来这里等人,他已经在这里等了足足两个小时。他也不是没想过直接闯进去,可又怕自己走错路,恰好和那人错过。 于是小向总就只好蹲在这门口,经历了他人生中最漫长、也最心焦的一场等待。 “敢屏蔽我,”他看了眼又一次显示呼叫无人接听的手机屏,愤怒地碾磨了下他最近备受考验的牙槽骨,“等我找到你,你看我不把你给……” 正说着狠话的小向总一把扯开车门,跟两条腿上绑了发动机似的,以火箭发射的速度嗖一下蹿进了雨里。 “为什么不接我电话?”一看见那张念了一个晚上的脸,他的心就放了下来,本来准备好的训人话冲出嘴边,竟然像是沾了几分委屈,“你知不知道我在找……等下,你怎么了?你没事吧?” 站在那里的人是浦亦扬,可人看着都不是那么对劲,既不像平时那样嬉皮笑脸,也没有接腔回嘴的意思。他就那样跟截木头似的戳在那儿,低着脑袋驼着背,连看向泓一眼都不曾,整个人就像个信号不大好的游戏角色,虚虚地浮在夜色里。 向泓吓得赶紧抬手握住了那人的肩膀。还好,能握住,这人还是实实在在的,没有突然变成什么数据点,也不会被风一吹就散。 浦亦扬转了下脑袋,跟生锈缺油的齿轮似的动作极其缓慢,他的脸上一点表情都没有,对着向泓扯了扯嘴角,露出了一个极度难看的笑:“是你啊。你知道吗,我爸他真的是个混蛋。” 这话的语气就跟随便分享了下今天吃了啥一样随便,可听得向泓心一沉。 是他低估了浦政平那番话对浦亦扬产生的影响。他昨天晚上就该注意到的,为什么拖了一夜又一天,他才看出来,这人受了多大的打击? “混蛋就混蛋,”他抓着浦亦扬,一条腿踩在台阶上,大半个身体还站在雨里,“你,你别做傻事啊。” 对面的人看他一眼。 “傻事是不会做了,十五岁那年已经做过,”浦亦扬的声音还是带着点飘,眼皮垂着,两只眼空空地盯着地面,“要是那会能更傻一点,大概也没现在什么事了。” 什么叫没现在什么事? 向泓又气又急,几个小时以来的担心耗光了他的心力,他现在就像连续好几天没睡一样,脑子昏昏沉沉,心跳得却越来越快。 他觉得自己受不了了,他受不了这好不容易找到了人,对方却好像根本不在这里的狗屁事。 这辈子都没有谁能让他等这么久,忍这么久。 “我不许你说什么没现在的事,”小向总扑了上去,死死地搂住了浦亦扬,不知道是不是在雨里淋得久了,他整个人都在哆嗦,“是你跟我说的,浦亦扬,是你跟我说你不会离开我,别说就这么点事,哪怕是天塌下来,你都不能离开我,不准给我玩消失,你听见了没?” 浦亦扬任他搂着,好半天没什么反应,过了很久,才哑着嗓子说了句:“向总,我这人没什么意思,更没什么本事,我怕你看着看着,早晚也就看厌了。” 这是……要拒绝他的意思? 向泓忽然就松开了浦亦扬。 “你这人,是真的让人很不爽。”他站在雨里,低着头,两只手在身体两侧垂下,“又宅又懒品味差,家里堆得乱七八糟,吃完泡面都不收拾碗……举止随便,说话不过脑,还老爱调戏人,总是做些不顾后果、不自量力的混账事……” 比如硬是要把沉在黑暗中的他找出来,拖着他到火堆边上。 向泓过去一直活得像个壳咬得死紧的蚌,没人敢逼他张开壳子,露出内里的软肉。谁想越雷池一步,就非得给凶残的小向总咬断手不可。偏偏有那么一个人,肆无忌惮,活得不耐烦,愣是一次又一次地要伸出手来,掰弄掰弄他那层壳。 咬是咬不死了,甩也甩不脱,那还能怎么办呢?向泓花了很久才想明白,他只能强迫自己张开那壳子,将那个折磨人的混蛋紧紧地裹起来,就算磕磕碰碰,鲜血淋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