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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生命力。 没救了。 现在的他不过是苟延残喘,靠着那一丝固执的执念维持着身体的运作,但也撑不了多久了。 “林霜……还没等到你亲手抓到我……我怎么……能死……” 林霜,若不是死在你手里……我又怎么能瞑目呢。 “那是什么?”林霜正低头写着行动记录,听见洛尘的声音便抬起头来,正好看见他盯着自己衣领里的那一截链绳,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那是很多年前,一个受伤的外国小孩儿送我的,”林霜把项链拽了出来,黑色的皮绳尾端吊着一个已经氧化发黑的银质十字架,但是却只有半个。“说起来也有二十年了,那个时候我还在上初中,和同学去山里玩正好碰到了一个浑身是伤的外国小孩,我就把他接回家养了几天,这个就是他走的时候留下的。” 洛尘盯着那半个十字架,突然笑了。 “前事之因,后事之果……这话看来不错。” “什么意思?”林霜谨慎地看着他。 “林霜少将,你可千万不要做什么让自己后悔一辈子的事情啊……”洛尘的声音无比诡异,可任由林霜再怎么威逼利诱,他都不再开口说一个字了。 黎明了啊……终晓艰难地抬起头,看着窗外那一抹向上跳动的亮色,终是踉跄起身。 一切……就这样,永永远远,隐藏于阳光之下吧。 是非因果……都将于今天了结。洛尘望着狭小车窗里透出的那缕光芒,慢慢闭上双眼。 都将于……今日了结。 第17章 绝响 Chapter Seveh 绝响 ——传说破晓的那一刻,无数在人间徘徊的亡魂会找到归家的方向,回归属于自己的那一方归处。 “将军,追踪到终晓的行踪了。”技术员指着电脑屏幕,上面显示着交通探头最后捕捉到的画面,终晓从一个破旧的公寓走了出来,裹着一袭黑衣,迅速消失于黎明的微光之中。 “还有更晚的画面吗?”林霜皱着眉头,试图忽略掉心脏不正常的悸动。 “没有了,他似乎很了解摄像头所在的位置,刚刚那个行踪应该是故意透露给我们的。” “我知道他在哪儿。”洛尘突然说话了。 “……在哪里?”林霜回过头看着他,脸上的神色难以形容。 “他在法国只有一个可以回的地方。”洛尘脸上的笑意更深了,浓得似是要吞噬所有的光芒。 正戏开场了。 巴黎郊区。 那栋别墅很漂亮,在很多年前应该是干净的米白色楼体,花园看起来已经荒芜了很久,各种不知名的杂草顺着铁栏杆爬过墙头,颓废地垂在地上。 如果被细心打理的话,那应该是个很温馨的家吧。 “如果产权没有作假的话,这处楼产应该是终晓的没错。”士兵在林霜身后低声说着。 “……二组跟我进去。”林霜抬起手推了推高大的铁门,发现门竟然是开着的。 终晓,你真的在这里吗? 别墅里面落满了厚厚的灰尘,所有的一切都还是当年主人家离开时的模样,放在餐桌上的鲜花早已经枯萎,只剩下几根腐烂的花茎,破败地插在花瓶中。 “我一个人上楼,你们在楼梯口接应。一旦有什么动静,不用管我,直接全楼层扫射。”“这……”“照办就是。”林霜挥了挥手,一个人向楼上走去。 “来了?”终晓站在正对楼梯口的房间里,侧着身不知道在从架子上翻着些什么。 林霜站在房门口,一言不发,脸色沉得像是经年不化的寒冰。 他瘦了,从前他也很瘦,只不过那时候的他更偏向于猎豹一般的敏捷矫健,如今却有点瘦骨嶙峋的感觉了。白色的衬衣上满是深浅不一的血迹,手臂上的伤痕更是令人惊心动魄。他依旧是长发,却少有的没有绑起来,新长出的金发和原本染过的黑发斑驳交错,带着一种触目惊心的奇特美感。 四年过去了,他还是当年那个样子,那个叫颜绝的人的模样,一点都没变。那副眉眼,那线轮廓,都和他曾经真心爱过的那个人别无二致。 “终晓,”他深吸了一口气,似乎是在稳固自己快要崩溃的理智,“别逃了,跟我回去吧。” “回去?”终晓偏头看着他,“回去干什么?以卖国罪再死一次吗?” “那是你罪有应得,”林霜紧咬着牙关,想让自己表现出无比的仇恨,“你杀了军部上将,还做了那么多坏事,你活该如此。” “是吗?我活该如此?”终晓笑了反问道,“就因为二十年前我没能直接被沈苍一刀捅死,所以你们就要完成他的遗愿吗?” “你……” “林霜,你还记得我离开前的那天傍晚吗?”终晓的笑容里满是温柔的神情,“你还记得我们都说了什么吗?” 他记得,他怎么会忘记。 他说,颜绝,我爱你。而那时的颜绝笑着对他说,觉得这样过一辈子,也不错。 可他们最终还是背道而驰。 他是世间之正,而他是世间之邪。 “和你这种人的对话,我一点都不想回忆。” 终晓怔了怔,看着面前那个军装笔挺,肩章耀眼的人,笑了。 “也是……现在的你家庭圆满,事业顺利,是应该忘记我这个污点。” 如果没有当年的变故,说不定他也会参军吧,也许会和林霜一起执行任务,一起谈一场普通的恋爱,一起过普通的一生。 他的人生轨迹,原来也曾那般美好。 他抬起手,从架子上拿起一个金属的盒子,拿出了里面的东西扔给他,“林霜,你还记得这个吗?” 那是一把□□,1990年纪念版的MarkVII。 终晓从身后掏出一个打火机,点着了扔在地板上。这时候林霜才发现,终晓站的地面上早就被洒满了汽油。 鲜红的火焰毫无预兆地铺天盖地,点着了房顶,点着了家具,也炙烤着里面的人。 “这把枪我从来没用过,就是为了今天。”终晓站在窜天的火焰里,嘴角在高温下烧得焦黑,一说话就涌出浓稠的鲜血来。 “来吧,林霜,开枪吧。”他笑了,笑容还是那么漂亮,一如当年那个在军工行业叱咤风云的颜绝。 内心的理智与情感几乎将他撕裂成两个破碎的个体,他想冲过去救他,却又不得不杀了他。 他们这种人,不配拥有自己的情感。国家,亲人,家庭,他们要考虑的东西太多太多,多到他们连去挽救烈火中渐渐消失的爱人都是奢望。 多么可悲。 “终晓,”他抬起枪口,对准那个逐渐模糊的身影。“永别了。” 然后扣动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