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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那猪”于咱们中国人。其侮辱程度秒杀一切X你爸X尼玛X你祖宗,直接从个人层面上升到血统和民族层面上,其愤怒值也会从零一直升到爆表,不打死你,也要打残废。 余找找首次从直观上看到金酒十怒发冲冠,并且从嬉皮笑脸的臭流氓到杀气横生的大煞神间的转化速度堪称迅雷不及眨眼,着实把余找找吓傻了。 那可怜的老头儿被他拎离地面半尺高,秃脑壳儿顶在竹竿儿细的脖子上晃晃悠悠岌岌可危。金酒十仍旧凶神恶煞的瞪着眼睛,愤怒几乎从他脸上的每个毛孔向外奔泻,让人十分怀疑他随时会把这老头儿如同摔炮儿般往地上或者墙上一砸,老头儿当场就在墙上砸个脑袋开花、肢离骨裂。 好在万春这会儿靠谱了,他上前握住金酒十的手腕,叹息着用朝鲜话跟他讲:“一堆人看着呢,咱别把‘棒子’这个名头坐实了。” 怒意在金酒十的胸腔里浊浪滔滔,万春的话在这时提醒了他,现在已经很少有人骂朝鲜族是高丽棒子了,这个词更像是因为某一个朝鲜族做了某些极其没素质极端性过分的事,被人逼不得已的说出来刺激一下。因为种族歧视是对一个人最有效最直接的打击方式。 他可以想见,等自己走了以后这些人会说:难怪这臭流氓这么不是个东西,原来他是朝鲜族啊。 可高丽棒子,不就特指自己这一类人么,朝鲜族的名声,不也恰恰是被自己这种人败坏的么。 但金酒十还是愤怒,中国这么大,全国各地每个民族的人都他妈有混混,从概率上来说汉族肯定是出混混最多的民族,怎么就没见人们说“汉族棒子”,为什么偏偏对朝鲜族抱有偏见? 原因太复杂了,朝鲜族从最初来到中国时就已经背负起骂名,尤其在东三省地区,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们是日本人的走狗,是恃强凌弱无恶不作的地痞,是流窜到中国逃生的难民。所以一旦人们听到朝鲜族做了哪些坏事,就会觉得这是很正常的,因为他们天生就坏,卑劣的基因代代相传,无法改变。 金酒十知道自己无法改变人们对朝鲜族的看法,也知道如果他继续在此地发飙,“高丽棒子”的骂名就会更加深刻的植入这些旁观者的观念里。 他放下老头儿,用一种几近郁猝的表情在床头放下一沓钱,而后目不斜视地走向人群自发让出条通道的走廊,他依然昂首阔步,背影萧瑟而悲壮。 我是个混混,这没错,这是我自己选择的道路,跟我的出身和民族没关系。他心里这么说着,转头却又看到弟弟唯唯诺诺的站在身后,目光四下乱瞟很是窝囊。 “金食一,你把头抬起来。” 金食一心虚地抬起头,眼珠子转了好几圈才勉强敢直视亲哥。 金酒十说:“你记住,你这辈子只有两条路,要么好好读书考大学,踏踏实实做个正常人;要么跟我、跟金酒九一样出来当流氓。没人能帮得了你,只有你自己。是个男人,你就别让人瞧不起。” 华灯初上,延吉风姿绰约的夜景和缤纷多彩的夜生活开始了。延吉作为延边的首府,其繁华程度和消费水平丝毫不亚于一线城市,可它的夜景却比一线城市更具韵味,朝鲜族的民族特色从文化传统饮食习惯渗透到各个领域。尤其在吃这方面,朝鲜族冷面和烤肉简直是……一提就要流口水。 余找找先是观赏了布尔哈通河秀丽柔婉的美景,又跟着他们来到一家一进门就有十好几个美女身穿韩服齐刷刷鞠躬说什么喔喔什么哟哟,他猜测喔喔哟哟应该是欢迎光临之类的。 包厢里要脱鞋,席地而坐,地板摸起来是温的。面前有盆凹陷在长木桌里的炭火,开始上菜后,整一桌几乎都是肉,有的是生肉,有的是熟肉,打眼望去红白一片,只有一个小木筐里装着缀满水珠的生菜,另有几盘四方形的小碟子里盛着晶莹剔透的腌萝卜条、花生、泡菜。 “来……”万春坐在对面询问金酒十,“四壶烧酒?” 金酒十的脸色还是不太好,徒手撕了几块碎肉放到余找找面前的小碟里,“他不会喝酒,上三壶吧,咱俩喝。给他来杯樱桃汁。” 语毕又把一碟红艳艳的辣酱放到余找找跟前,“蘸这个,这是狗肉。你吃狗肉么?” 余找找老实说:“没吃过。” 万春把菜单交给服务员,交代完了转头跟余找找说:“没吃过就尝尝,这是朝鲜族特色,我们朝鲜族待客的最高礼仪就是请客吃狗肉。你在别的地方吃不到这种美味,一是别的地方,狗肉都来路不明,病狗野狗一大堆,更缺德的还有偷人家的宠物狗拿来卖,吃了不干净,也不好吃。但是在延边,你可以放心,我们朝鲜族没别的好处,就是干净,在吃这方面,尤其更讲究。” 余找找表现的很矜持,可以说有些忐忑,他没跟人在饭馆这么正式的吃过饭,在万春的目光望过来时总忍不住低头,怕人家看到脸上的疤。可光线如此明亮,看到是一定的。令他欣慰的是万春表现的很大方,从没让目光在他脸上过分停留过。 “吃呀,”金酒十见他迟迟不动筷子,催了句。 余找找这一口吃完,金酒十又问:“味道怎么样?” 余找找嚼的很仔细,表情也十分认真,“嗯……这个……辣酱挺好吃的。” 金酒十和万春都被他逗笑了。等烧酒上来,金酒十只给他倒了两小口,席间余找找碗里的所有食物都出自他的筷子,万春见他如此体贴,忍不住笑问:“这位小弟弟还没成年吧,你跟哪儿捡的呀?” 金酒十撂下筷子,端起酒杯说:“天上掉下来的,刚好砸我脑袋上。” 万春只当他胡说八道,挺好奇的撑着下巴端详着埋头苦吃的余找找,母语又冒出来了,“真奇怪呀,你怎么会认识这种人?” 金酒十曲起一条腿,胳膊搭在膝盖上,反问:“哪种人?” 万春道:“纯洁的人呗!到底怎么认识的?不会是你拐来的吧?” 金酒十不爽的瞪了他一眼,“你怎么跟高壮壮一个德行,我在你们眼里就这么混蛋?” 万春抿着嘴笑,知道在他这儿套不出话,转眼端起酒杯对余找找说:“来,小弟弟,我敬你,干杯。” 余找找条件反射似的看了眼金酒十,见他没反对,才端起酒杯,还真挺纯洁,人家说干杯他就干了。干完万春又要给他倒酒,金酒十的眉头早皱起来,一把盖住他的杯口,“可以了,他不能喝,别灌他。” 万春握着酒壶不肯放弃,“别呀,你别总替别人做主,管天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