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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了高烧。呼吸灼烧胸腔,动一动手指都浑身抽痛。似乎是要死了,像条失水的鱼。 眩晕到极致的时候,开始出现幻觉。日光灼灼溅了一地,无数的灰尘在其中飞舞,我孤零零走在街上,雾气从脚底,从四面八方涌来,肆无忌惮地包围。许多人影在其中来来去去,他们有些对我说爱,有些对我说恨,有些向我许诺温暖,有些将我狠狠丢弃。可是马上一切都无关紧要了,我将死去。 在这陈旧日光之下,没有什麽大不了的事情。 我瘫平四肢躺在地板上,想象自己是张被碾平的面皮,死亡是一截新鲜的黄瓜蘸著酱料,需要将它细心地包裹。可是马上一双手将那个半卷的我重新摊开,他把我放到锅里煮沸,又搁在火中炙烤。好几次我被折腾得想骂娘,可是毫无办法,向死的努力在被证明徒劳之後,我重新陷入了一轮又一轮的昏睡。 睡眠里依旧不踏实。有时像是承受著亲吻和抚摸,有时像有雨水轻轻滴落在身上。 这是梦境,还是必须使梦境清醒过来面对的真实。我不知道。哪怕泪水毫无节制地从眼眶里涌出,那也是为了留住那人而使出的不知羞耻的伎俩。 我很脆弱,妈妈。 刺耳的闹铃声将我从沈沦中惊醒。现在是清晨四点,我揉著眼睛确信,时针依旧忠诚地标识著地球时间。可是在我的小阁楼里,世界他妈的已经大不一样了,简直天翻地覆。 我看到那姓李的小混账在阴影里端坐,黑暗模糊了他的表情,寂静笼罩之下,他周身的一切都显得暧昧并且诡异。 我掀开毯子预备起身,这才发现全身上下都湿透了。我尽力忽视骨子里的酸痛,不动声色重新靠回到枕上,“什麽风把李少爷吹来了,我这屋藏污纳垢,脏了您的脚。” 他沈默很久,就在我以为他不会说话的时候,开口了,“老气横秋。” 阁楼里仅有一盏微弱的床头灯,从我头顶射过来,刚好足够他看清我。见我对他的话没什麽反应,又道,“难怪没什麽人喜欢你,死了也没人知道的小怪物。” 我等著他这句话呢。只让他摔出一句文明人的四字成语来骂我,岂不对他太大度了一点。原来高高在上的李少爷也会憎恨,也会厌恶,也会跟个最普通的街头小子一样,恶狠狠地找人拉架扯皮。我就是要一点一点地,逼出他最真实的表情来。 抓著话头,我当下就顶了回去,“说起来喜欢我的人,眼下不就有一个?”我扫向他手边的水盆和毛巾,啧啧称奇,“难为哥哥大半夜钻到弟弟房里,跑前跑後伺候。我谢谢您了。” 李重晔嚣张的气焰明显被打压了一下。这小子养尊处优,能有多少吵架经验,当我吃素的,老子噎不死他。 很快,那握紧的拳头就松开了,李重晔唇边绽开微笑,慢慢吐出一句话:“李越江是傻逼,李重晔是婊 子养的。” 我愣住。他接著说,“我不来,怎麽能听见这些有趣的东西。” 我简直要笑出声,绷著脸内心翻滚个不停。我还以为他狗嘴里能吐出什麽象牙来,原来是拿了这麽句狗屁来要挟我。不怕丢人你就找李越江告状,让他赶我出去啊。这蠢货的智商。 他不动声色,往下道,“你骂了李重晔八次,骂了李越江八十八次,还有个名字你骂了八百八十八次。” “慕叔叔知道你这麽爱他,在病中也会感动得流下泪来吧。” 我抓起床头灯罩朝他丢过去,“滚!” 灯光一瞬消失,室内陷入彻底的黑暗。 “我还以为你多有出息。”也许是被我刺激狠了,李重晔完全撕破脸,“病了就会哭著喊著要妈妈,随便来个人就抱住不撒手的,也不过如此。李慕锦,你好自为之。” 我等著他的脚步声消失在门後,门被关上。然後我停顿了一两秒,抱著枕头猛地爆发出来。捧著老子瘦得只剩一点肉的小肚子,在地铺滚来滚去,简直要乐不可支。哈哈,哈哈哈。 李重晔,你那点心思。 6. 李越江的归来意味著,这家庭重新走回正轨。我上学,慕永河被上,李重晔不复万人追捧的清高样,趴在他爹脚下扮乖。一切各得其所。 我拎著书包从阁楼滚出来,李重晔已经坐在桌边,礼仪娴熟地用餐,一身制服收拾得妥帖稳当。反观我,衬衫的扣子不知在哪次打架的时候落了两颗,大喇喇露出一片锁骨,领结也不见了,全然一副地痞街霸模样。走出去,谁会相信这对比分明的乞儿王子,是从同一个狗窝钻出来的。 不过他和我没关系,他把一碗蔷薇花粥喝得优雅到天上去也和我没关系。三口两口吞完我的三明治,咽了大半杯牛奶,正伸手去抓餐盘里最後一块熏肉,一双三镶的乌木筷阻了过来。 我不信这也碍著他了,瞪他,他不看我,换了双象牙白瓷筷继续用餐。假惺惺的东西。我再抓,他再拦,筷子尖儿几次戳到我虎口,都他妈快捅裂了,他当个没事人一般。 他能装,我装不了。估摸著这孙子差不多把整个厨房的筷式都换遍,我抱起餐盘砸个稀烂,“李重晔,你什麽意思?” 那小子慢条斯理喝掉最後一口粥,擦了擦嘴,“去洗手。” 我最看不来他这副德性,裹在面具和铠甲里头,自以为不会受到伤害,就不给别人留一点活路:“管人管到这里来了,昨天伺候老子没过瘾是不是?”他妈的贱骨头。 李重晔展开手臂,让佣人给他整理领带和袖扣,“柜子里锁了花花公子五年的珍藏版,电脑里藏著盗版GV,毯子底下缝的是豔星海报,你不洗手,我就一把火烧了这些宝贝。”落地的穿衣镜,反射出他弧度完美的嘲讽,“看不出,你倒是男女通吃。” 我他妈先干了你。 因为这混账的洁癖,影响了我一天的好心情。我以为他多能演,合著忍受一屋子的汗味和血腥陪了我一晚,第二天就按捺不住到老子跟前挟恩以示威,小人。 下晚自修後遇到上次那胖子,更不会给他好脸色看。我真不明白这些人,明明吃穿不愁家用不缺爹妈也健在,却好好的人不做,偏要跪在地上给所谓显贵们当狗。就跟明知会碰壁还要黏过来朝我指手画脚的李重晔一样,贱。 他跟在我身後,默默随著我走了很久。一直到出校门,我猛地转身,他才迅速躲到道旁的树丛里。 我朝那树丛靠近,一步,两步,三步,胖子圆滚滚的身子和浓密枝叶相摩擦,我几乎能听到他重浊的呼吸。 花坛的花开得不错。红的香豔,白的清丽。我弯腰摘了一小捧雏菊。察觉到胖子都快站立不稳了,把花束塞到书包里,跨上自行车,难得地大发慈悲了一下:“出来吧,我不会揍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