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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的午饭做好,晚上两人还是睡在一起,但自从回来住还没有发生过什么事。谭斯航说他不会强求谭影也确实做到了,谭 影不可能主动提起,谭斯航又觉得这种阶段提出来谭影也不会答应,免得尴尬他也没提过,所以两个人单纯的抱在一起睡了好几天。 谭影伤口的痂下正在长出新肉,痒得很,白天还好,他还可以控制自己不要挠,但晚上睡着了就不受控制了。某一天醒来,谭影发现枕头上有一点血迹,打算趁着谭斯航没醒把枕套换掉 ,但还是没有瞒住他,有一小块痂掉了,下面不是长好的嫩肉,而是冒着血丝的新伤口,显然不是自己褪掉的。 而谭斯航也看见了他伤口的血色,晚上再睡觉时,谭斯航让谭影平躺,自己侧躺着,手搭在谭影身上抱紧,不让他的手碰到脸。一夜无事,但第二天夜里,谭斯航睡得正沉,睡梦中感觉 有什么在自己身上蹭,他挣扎着睁开眼,谭影的脸在他的睡衣上蹭着,谭影没有醒,一切都是他无意识的做的。谭斯航很无奈,他没有照顾过病人,还是这种需要时刻看顾的病人,光是这么 小的一个问题就够他费神了。 后来在睡觉前,谭斯航直接让谭影背对着他,再从背后抱住他,终于,谭影的伤没有再出意外,一直平安的到了痂全部自行脱落。谭影肤色白,那条疤在他脸上很显眼,谭斯航每次见了 都要皱眉,他不止一次建议谭影把它去掉,谭影铁了心一样不予理睬,后来他也不再提了。 因为那条疤,谭影几乎不怎么出门,就算有事出去,也要带个口罩,幸好是冬天,很多人都带口罩,他在人群中也就不显得那么突兀了。他准备的很顺利,打算上半年就参加考试,回不 回公司他还没想,现在就只想先把试考了。然后他除了回公司其实暂时也没有别的事可做。 那天谭影出门买资料书,刚出书店门口就被人拦住了,那两个拦住他的保镖一样的人说,他们老板有请。碍于实力差距悬殊,谭影跟着他们走了,他并没有在附近看到车,他们说的见他 们老板的地方应该离这里不远。 果然,那只是一间高档的咖啡厅,离书店很近,谭影看见那个所谓的老板第一眼,转身就要走。对方在他转身后说了一句话,谭影又折返了回来。 他说:“不要以为赢了竞标就可以高枕无忧,我有的是办法让谭氏的项目事事不顺。” 那人就是江毅,昨天助理发给他一张照片,印证了他的猜想,谭家兄弟的关系果然“不一般”。那张照片是偷拍的谭斯航车内的情境,谭影靠在椅背上,谭斯航一手搭在他的腰上亲吻他 。得到这照片的同时江毅就生出了见见谭影的想法,他有一个问题要请教他,所以他今天一早就赶到了A市。 作者有话要说: 晚安(づ ̄ 3 ̄)づ ☆、第 45 章 谭影在江毅对面坐了下来,他没有摘掉口罩,江毅盯着他的口罩许久,才不急不缓地开了口。 “首先,我要为我上次的行为道歉,我并不知道你已经有恋人了,我可以用恋人这个词吧?虽然你们的情况很特殊,但他好像很在乎你。” 听懂了他话中的意思,谭影不需遮掩,直接在纸上写:你调查过我们? “虽然你们掩藏的很好,但我的人还是抓到了点蛛丝马迹,不过也是费了不少时间。我很好奇,你们是怎么走到这一步的,正常来说,你们打得头破血流才是最符合事态的发展吧。” 在对方玩味的目光下,谭影有一丝反感:这不是你该关心的事,你找我到底有什么事? 对谭影的问题,江毅并不急着回答,他端起咖啡啜了一口。“你的伤,和他脱不了干系吧,可是你们还在一起。”江毅看着谭影,眼中带着探询。 所以呢?谭影完全不知道江毅想说什么,从一开始他就在扯些莫名其妙的话题。 终于,江毅开始进入正题:“我有一个问题想问你,请你告诉我你真实的想法。”江毅端正了神色,无比认真的开口:“谭斯航这样伤害你,你为什么还会原谅他?是什么让你原谅的? 我真的很想知道。” 你为什么要问我?谭影疑惑的看着江毅,这个人跟他也不过是第三次见面,为什么会问他这种问题? “直觉告诉我,你和他是一类人,所以我想,遇到同样的事,你们的想法会不会一样。”他顿了一下,“你想不想听一下我和他的故事?” 谭影知道他说的“他”是谁,江毅说这话时脸上带上了一抹哀伤,谭影不由得点点头。 “你应该知道,我在Y国念过书,我是在去Y国的第三年遇到他的。遇到他之前我就听说过他,他叫白祁,他的祖辈移民去了Y国,他在那里出生,在那里长大。他的人生很顺遂,在遇 到我之前几乎可以称得上完美,估计我会是他人生中最大的败笔。”说到这里,江毅脸上浮现了自嘲的笑容。 “他是医学院的学生,公认的医学天才,Y国最权威的脑科专家的得意弟子。Y国民风开放,很多人追求他,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但都被他拒绝了。我在那里读了两年书,听说过不少 他的事,除了他获得了哪个奖项,最多的就是哪个豪门贵族的少爷小姐追求他却被拒绝。一开始我对他很不屑,那时的我觉得他太傲慢、目中无人、自视甚高,直到亲眼见过他的那天。 “在国外的时候,我参加过不少运动社团,估计是命中注定,那是我第一次在比赛中受伤,被送到校医务室,我终于见到了那个传说中的他,和我想得很不一样,他很温和,很干净。那 样的人确实不应该草率的接受一个人的追求,开始一段感情,他值得一个人用真心对待,捧在手心里呵护一辈子。那时候,我决定,我要做那个人。那时候我真的以为,我会是那个人的。但 真是造化弄人,我得到了他的真心,最后却不得以把它踩到了脚底。 “见过他之后,我开始寻找一切可以和他接触的机会。我们的初遇是在校医务室,第二天我就一瘸一拽的去找他,值班医生告诉我,他那天只是去医务室送药,平常不会过去那里。我打 听到了他的班级,和那些他的追求者一样,我送他很多小礼物,情书都写了不少,我从没有追过人,这些都是我的朋友教我的。虽然恶俗,但显然很有效,他把那些东西都原封不动的退回给 我,说明他已经知道了有我这个人。后来实在被我惹烦了,他破天荒的约我见了一面。估计他的追求者里从来没有像我一样不要脸的,那么锲而不舍,一点也不会看人脸色。那时候,他应该 是把我当成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