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9章
“我就是在那条河边认识她的,她是剧场前老板的女儿,那个剧本里的故事你记得吧,王子捡到了姑娘的水晶鞋。” “当然。”季随应道。 “其实真正捡到鞋子的,是个其貌不扬的穷酸小伙儿,那位受尽欺负的‘灰姑娘’,本来是小伙怎么也高攀不起的富家小姐。”罗切说到这,季随已经明白了。 原本以为罗切只是个一心幻想能成为王子的魔怔人,却没想到他竟是一位重要主人公。 那天镇上举办集会,非常热闹,大小姐偷偷溜出门,被人群挤掉了一只鞋子。鞋子当然不是水晶做的,而是松鼠皮,但仍能换一笔钱,对于生活困难的少年来说,它可以顶好几天的饱餐。 然而捡到鞋的少年却忘记了它的价值,他的脑海里浮现出的,是少女驻足在他面前投下硬币时温柔的笑容。 以乞讨卖艺为生的少年,平时见到的都是一些傲慢面孔,第一次有“上流人士”用好奇却不带偏见的目光打量他。那目光让他有些难堪,第一次痛恨起了自己的卑微。 少年悄悄把鞋子藏在了家里,之后他偶然知道大小姐的身份,凭借一把好嗓子,将自己卖进了剧场。 少年的见识逐渐丰富起来,才知道大小姐家里其实算不上名门望族,而且当时剧场老板病入膏肓,剧场也快要倒闭了。少年感觉很遗憾,一旦剧场倒闭,不仅他要被赶出去,可能也再也没有见到那个女孩的机会。 不久后,艾尔莎父亲过世,剧场被他的几个旧友买下,往日的大小姐为了生计,在沙琳女士的允许下进入了剧场,成为一位打杂工。 “打杂工,不是演员吗?”季随奇怪道。虽然只有一面,但那少女的样貌绝对够得上主演的水平。 罗切摇了摇头:“沙琳不会让她有出人头地的机会的,毕竟,这个剧场本来是艾尔莎父亲留给她的遗产,却被他们用不光鲜的手段夺走了。” “你怎么知道?” “艾尔莎告诉我的。”罗切说,“她知道谁是她的仇人,但是她没有选择,只能留在剧场。许多人落井下石,故意去欺负她,她在剧场过得很难。” “那么你应该就有机会了。”季随淡淡道。 “是的,我把她的鞋子还给了她,顺理成章地与她交了朋友。后来,我向她表白,她答应了,我很高兴,开始更加努力地工作,但是沙琳女士知道了这件事。” “她拆散了你们?” “当然没有,她很乐意看到艾尔莎跟我在一起,曾经的大小姐如果嫁给了一个穷小子,就再也翻不了身了不是吗。”罗切冷嘲道,“可后来艾尔莎遇到了她的王子,那其实是一位来剧院看戏的贵族,据说有王室血统,从偶然见到艾尔莎的一面起,贵族就频繁出入剧院纠缠她。” “我本来以为,那只是贵族的一厢情愿,但艾尔莎却越来越不愿意理我了,甚至会躲着我。有一天,我亲眼看到她上了那个贵族的马车。” 罗切抱住自己的头,痛苦地大声宣泄:“如果我也是贵族,如果我也是王子,就不会发生这种事,她会永远注视我。而不是像现在,我连把她抢回来的勇气都没有。” “那她是怎么死的。” 罗切忽然停下来:“谁说她死了,她昨天不是还回来了吗……我之前一直觉得,她是有苦衷的,一定是她被胁迫了,所以只要我能成为主演,只要我能赚到钱,我就可以带她远走高飞。但是我没想到,我没想到,她居然想要杀了我,难道是怕贵族发现我与她之间的事情吗,难道我是她的污点吗?” 季随对他们话剧演员这种动不动就语气激昂起来的毛病感到头疼,干脆任他在一旁发疯,思索了一下那个少女的情况。 或许罗切昨天在震惊中没有注意,但他是亲眼看到女孩突然出现又突然消失的,所以那少女肯定已经不是人了。 “我想见她。”罗切突然扑上前抓住了季随的衣服,“你刚才说过要帮我的,我要问清楚她为什么要杀我。” 季随略微思索了一下,道:“想见她应该不难,不过,得等到黄昏后。” 从罗切家出来时,天空已经乌云密布。季随才走出巷子,雨就落在了肩头。 变得昏暗的巷子隐藏着不安的气息,让季随凭直觉打消了躲雨的念头,快步朝大街上走去。 然而三分钟过去,他依然没有见到大路,而且街上的人都消失了一般。 季随停了下来,此时他站在四条岔路中间,每条路看起来都长得一模一样。 迷路了。 【塞黎小镇守则第七条:如果您在镇上迷路,请向周围居民求助并在原地等候。】 话是这么说…… “先生,您要买火柴吗……” 季随微微蹙眉,再怎么说,这位也不能算居民吧。 赶榜必须零点前发所以这章字数少一点,明天会多写一点~ 第85章 荒诞童话(17) 女孩光着脚,一头金发,大约十岁左右的样子,穿着比她宽大很多的衣服,她的嗓音如天鹅绒般轻柔,如八音盒般空灵。 “先生,买火柴吗?”女孩露出脏兮兮的、却十分可爱的脸蛋,像是被遗弃的洋娃娃。 季随只能当作对她的存在毫无察觉,故作艰难地朝着其中一条路拐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