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但他们确实没想到,那个被奚暮揣在怀里护着,捧在掌心宠了多年的小妖怪,真的能坐视奚暮去死,无动于衷。 他隐在绝对安全的位置,眼睁睁看着那些人,残忍地将奚暮折磨致死。 他受了伤,打不过那些修士。 他很清楚地知道自己若去救奚暮,只是白白添上一条命。 他只睁圆了眼,将那一圈的人脸都烙在记忆里。 奚暮,我会为你报仇。 奚暮,别怕,你再忍忍,就都结束了。 奚暮,若你有来世,千万别再遇见我了。 奚暮,我不喜欢你,一点也不,你别再痴爱我,也别再用那样的眼神看着我了。 …… 这场凌迟持续了一个时辰,奚暮才咽气。 他到死,那双桃花眼都是清澈温柔的,不带半分怨怼。 若说不甘,那也是有的。 昔时仓灵看不懂那份不甘,待到懂了的时候,那个人已经再也不会回来了。 仓灵闭了闭眼,鼻尖翕动,漫空都是血腥味。 雪一直下,落了一层又一层,迟早能将血污覆盖,将奚暮残破的尸体掩埋。 他在暗处蹲了很久,久到奚暮尸身僵硬,久到雪葬了奚暮,也落白了他的黑发,久到那群人失望离去,不再蹲守猎捕,只留下淹没于风雪里模糊不清的骂声:“果然是薄情寡义的东西!本性凉薄,天生就没心!” 仓灵捂着空荡荡的心腔,觉得他们说的很对。 他又等了很久,确认那群人不会去而复返,这才一瘸一拐趿过去,扒开冰寒彻骨的雪墓,露出那张闭不上眼的熟悉面容。 “三百二十七剑,我数了,我会为你报仇。” 仓灵并不伤心,因为他没有心,心腔里是空的,面容也漠然。 但他对着那双不瞑目的眼,总有些古怪的触动。 想了想,奚暮似乎说过爱看自己笑。 说他一旦笑起来,奚暮只看着,便伤也不疼了,冬夜也不冷了。 像暖阳一样,能煨热人心。 于是,他咧唇一笑,灿烂无双,面靥上绽出浅浅梨涡,乖巧又甜蜜,惹人生怜。 每每这时候,奚暮就会抚着他的脸,摸一摸他头发,叹息一声,说着他从来没听懂过的话,又掏出个水灵灵的仙果给他吃。 仓灵顺着他被扎烂的衣襟摸去,满手血,仙果烂了一半,混着碎肉,他掏出来,捧着吃了。 像是捧着一颗心脏般,细细嚼了,慢慢咽下。 “奚暮,这个果子不甜了。” “奚暮,我饿了。” “奚暮,我冷,你抱抱我吧。” 但再也没人回答他,宠着他,捂他在怀中,捧他在掌心了。 又过了很久。 天黑了,血色被雪覆盖,雪白地更刺目了。 大约是雪盲,仓灵的眼睛有些疼。 “奚暮,你是不是很疼啊?那我抱抱你吧。” 仓灵抱着他,依旧笑吟吟地看着奚暮,却发现眼前忽然隔了层血雾,他眨了眨眼,有水渍滚出,脸上湿了,手指一沾,才发现是血。 自那以后,他视物模糊,再也看不清明这天地红尘。 但,这一切,迟早也不过是仓灵作为妖漫长一生中,一段微不足道的前尘过往。 一个凡人的痴爱又算得了什么呢? 空寂无人的雪原上,仓灵拖拽着奚暮残破的尸身,不知去哪儿,也不晓得何处是尽头,他头一次产生了一种茫然的感觉。 四周无际,茕茕孑立,独行踽踽。 现在,他是一个人了。 他曾在奚暮怀中筑巢,奚暮舍不得他的脚落在地上,沾上灰尘,总将他的原形抱在怀里,他便以其为家。 现在,他没有家了。 雪越落越大,少年如火般热烈的红裳渐渐被雪披成银霜胭脂红。 拽着尸体,拖着微跛的腿,他走地很吃力,赤足踏在雪原上,早已冻地麻木,足踝还拴着红线穿就的两枚小小金铃,响声清脆。 奚暮说他的足好看,像玉一样白,像琥珀一样剔透,拴上红线金铃就更好看了。 那是奚暮留给他最后的东西。 他舍不得摘。 哪怕如今,红线早已陈旧出一股暗色,金铃也斑驳出划痕,似喊哑了的嗓,像白墙上经年去不掉的血污。 三百年才透出的旧。 三百年…… 三百年了。 对,已经过去三百年了。 足尖刺痛,破旧的金铃喊哑了嗓,终是将他从魇中唤醒。 仓灵睁开眼,空洞聚焦。 眼前的雪比三百年前沧茫道的那场还要大。 覆满九千长阶,从天门一路封至九天境尽头的人神界碑。 仓灵走在天阶上,每一步都锥心蚀骨的疼。 脚背上布满了被风刀划伤的破口,趾盖像是浸在腐水中,被融化了一样,血肉模糊,更别提足底,他走过的每一步路都留下深深浅浅的血印,但很快又被降雪覆盖。 天阶上满是九天清气,最厌恶妖邪,不断灼烧他的双足,动作间,能听得见金石啷声,看不见的镣铐束在他双腕上。 他是妖。 犯了罪。 被上神猎捕,即将入天狱。 “你有心魔?” 两步台阶之上,走在他前头的上神垂睫看着他,居高临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