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妈文中的漂亮原配[八零] 第54节
别人眼中的老乞丐,在林秀眼里,那就是行走的活文物。 所以才让成景拜老乞丐为师,这是当妈对孩子未来的考虑。 成景自然也知道妈是怕他以后,真黑化成个社会坏分子和大反派。 这是妈对他的爱护和关心,所以在被林秀哄着说乖的时候,成景其实已经同意了。 因为成景也知道,要在八十年代以捡垃圾的名义收古董,是最好的法子。 因为在七八十年代,别说流行收藏古董。 就是全国百分之九十的人,恐怕连古董是啥玩意儿都不知道。否则大河村那些村民,能用珍惜的古书来糊墙和厕所? 在上辈子的九十年代,还有不少古董收藏家,去乡下拿电器,换老乡手里的锅碗瓢盆。 老乡觉得占便宜,用没用的破碗换价格昂贵的电器,却不知道自己家的值钱东西,都被古董商用收音机或者电视机给换走了,转眼就能卖上几十上百万。 “拜师可以,但捡垃圾这事儿,我有个要求。”成景仰头看着老乞丐:“老爷子不仅要带我捡垃圾,还得把分辨垃圾的本事交给我。” 林秀和老乞丐同时挑眉,这小子倒是聪明的很。 还知道求人不如求己,知道从老乞丐那里,把分辨古董的知识和学问给学会。 “老爷子不能藏私自己的本事才行。”成景又补充道:“而且只能收我一个徒弟。” 别看成景对妈和妹妹贼好,贼温柔,其实他是个喜欢吃独食儿的人。 林秀摸了摸他的小脑袋,继续补充:“老爷子教成景捡垃圾,收他当关门弟子,我给你养老送终,把你当家人。” 老乞丐看了林秀和成景一眼,非常痛快的点头答应了:“成,就这么说定了。” 他一个随时都能死掉的老乞丐,后半辈子能有人照料,还给他养老送终,他干啥不答应? 而且比起那个面善心毒的林冬芹,像林秀这种啥事儿都提前摆到台面上来说的人,老乞丐肯定是更愿意相信林秀啊。 再说了,他一身的本事,要是没传下去,那也是遗憾。 成景这小子少年老城,又聪明,能收这样的徒弟,老乞丐也高兴。 但是他一身的本事,也要成景有能耐完全学会才行。 “咱们走着瞧呗。”成景答应是答应了,心性也傲着。 老乞丐看着他轻轻一笑,没在乎成景那刺头一样的性格。 既然是关门弟子,林秀也没马虎。 把老乞丐请到了上座,让成景规规矩矩的给老乞丐跪拜磕头,给老乞丐奉茶:“师傅在上,请受徒儿一拜。” 他是个目标清晰的人,既然决定拜老乞丐为师,踏入古董这一行。 那就该有的规矩,还是舊獨要执行。 他也会认认真真的跟着老乞丐,学习历史文化知识和鉴别古董的方法。 否则他拜这个师傅干啥? 不努力学习,就是浪费自己的时间。 娇娇看哥哥磕头喊师傅,也像模像样的凑过去,给老乞丐磕了个头,跟着喊师傅。 小姑娘脸颊肉嘟嘟,眼睛又大又亮,睫毛还长,可爱的不行,成景没介意娇娇喊师傅,这是他妹妹,喊就喊了。 要是换别人来,成景能打爆对方的狗头。 而老乞丐连忙乐呵呵的应了声,他是半截身子都埋土里的人,能在晚年的时候,收徒弟,拥有家人,老乞丐能不高兴吗? 但是他孑然一身,徒弟拜了师,师傅却没啥送的,也很尴尬。 于是老乞丐向林海义要了笔墨,给两娃写了两字条儿:“拿着,师傅给你们的拜师礼。” 成景接过来一看:今欠徒儿拜师礼一份。 娇娇的字条儿写的也是这些话,但是娇娇看不懂。 听了成景的解释,就眨巴着眼睛问老乞丐:“师傅,拜师礼是啥?” “就是师傅给徒弟的礼物。”老乞丐面对娇娇的时候,也温和慈祥的不行:“娇娇想要啥?以后师傅送你。” “我……我想要糖。”娇娇说。 老乞丐摸了摸娇娇肉嘟嘟的脸颊说:“成,师傅送你糖。” 说着,他就从椅子上站起来:“走,徒儿跟师傅去村子里捡垃圾,给娇娇换糖吃。” “这时候去捡垃圾?”成景看了眼阴沉沉的天:“这都快天黑了,还去捡垃圾?” “别这么多废话,跟我走就是了。”穿着军大衣的老乞丐,再没有以前那畏畏缩缩的模样,因为吃饱穿暖后,身子都舒展开了。 虽然年纪一大把了,还努力把腰杆也给挺直了。 “这老爷子真是个急性子。”成念儿忍不住说,又问:“老爷子,你晚上想吃啥?” 她是家里的大厨,充分了解家里每个人爱吃啥?这个新来的老爷子的口味,她也得掌握才行。 “辣子鸡丁。”老乞丐毫不客气的点菜。 成念儿立马跑去鸡圈抓鸡去了,这是成景的师傅,是家里的老人,得好好照顾才行。 成念儿是个自己受过苦,却不忍心看别人受委屈的人。 因为家里多了一个人,还得收拾出一间屋子才行,林海义却拦住了成煜东:“别收拾了,让金九爷住我那间。” 金九爷就是老乞丐,原本姓爱新觉罗,但在清朝灭亡后,就改姓成了金。 因为在满文中,爱新是黄金的意思。 于是老乞丐给自己换了金姓,全名叫金振九,因为在年轻的时候,大家都尊称他一声九爷。 这虽然是过去的事儿,但是林海义得知老乞丐的身份后,也依照以前的尊称叫一声金九爷。 看着老乞丐带着成景离开的背影,林海义也挺唏嘘,谁能知道以前在威阳县呼风唤雨的金九爷,晚年竟然沦落成了乞丐?还流落到了清溪镇的地界? 这要不是林秀今天带老乞丐回来,让成景拜他为师。 林海义都不知道,眼前这个老人,竟然就是以前那个惊才绝艳的金九爷。 真是往事如过眼云烟啊,英雄迟暮啊! 林海义叹息的时候,成煜东已经收拾好了房间出来。 “哎,不是让你别收拾吗?”林海义说:“我回去住就成。” “秀儿让我收拾的。”成煜东说:“她不放心你一个人住。” “是啊,爸,你就安心和我们住一起。”林秀说:“家里房间多,本来就有你的住处,你干啥要回下村住?一个人孤零零,这不是让我担心嘛。” 我闺女真孝顺。 林海义心里超级满足,别人都骂她没儿子,没人养老送终。 可谁家老人能像他这样?被亲闺女惦记着,好吃好喝的供着? 他家秀儿就是最孝顺,心肠最软的人。 林海义老骄傲的伸手顶了顶鼻梁上的眼镜,这眼镜也是秀儿给买的,他得带着去村子里炫耀炫耀才行。 林海义带着眼镜走出去的时候,林秀转头问成煜东:“啥时候去东城?我给你收拾行李。” “后天去。”成煜东说:“行李我也收拾好了。” 他舍不得秀儿动手做事,他媳妇儿这么娇气,就该啥事儿都不干的被人伺候。 “我想着,等我们以后搬去了县城,给你找个保姆照顾你。”成煜东说,城里的那些老干部和有钱人家里都有保姆,他家秀儿也得有人伺候。 “搬去城里的事儿先缓一缓,等成景捡了垃圾再说。”林秀把自己的打算说了出来:“但是咱们可以去县城买个房子和铺面。” 林秀指着院子里,手脚麻利在杀鸡的成念儿说:“大姐做菜比国营饭店的大厨都好吃,我觉得能让大姐开个馆子。” “就是现在大姐胆子小,对自己不自信,这事儿要慢慢引导才行。” 林秀的话,让成煜东心里涌过一股暖流:“秀儿,谢谢你替大姐着想。” 成煜东是个很在乎家人的人,而从小到大,这个家里只有死去的成父,和成念儿给予了成煜东家的温暖。 成父坚持送他读书,让他识文断字,比一般的乡下人更有见识和能力。 成念儿救了他的命,让他有机会活在这世上,娶林秀当媳妇儿,还生下了一双可爱的儿女。 成煜东其实特别希望成念儿能活的自信一点,不要那么自卑,也能收获属于自己的幸福。 林秀就是知道这一点,才会动不动就夸赞鼓励成念儿,让她能逐渐的拥有自信。 因为他们是一家人,一家人就该互相爱护和互相照顾。 只是让成念儿战胜自己的自卑,踏出第一步,还需要一个契机。 让成果没想到的是,这个契机很快就会到来。 而这时候,回到县城筒子楼里的林冬芹,狠狠甩上了宿舍的门。 门板撞上门框,发出‘砰’地一声巨响。 在楼道里做饭的江学凤,被发火的林冬芹吓了一跳。 有人跑出来看热闹的时候,她还得强笑着帮林冬芹掩饰,说风大,把门吹关上了。 而屋里的林冬芹,发疯似的用手捶着床上的枕头。 只要一想到老乞丐的古董被林秀抢走,还被成景算计着被老鼠咬的事情,林冬芹就气的想尖叫。 可她舌头伤的厉害,动一下都痛的头皮发麻,哪里还能说话? 她只有狰狞的锤着枕头,才能发泄心中的怒火。 从窗外灌进来的冷风,吹着墙上的日历哗哗作响。 林冬芹想丢掉日历,却在看到日历上的日期时,忽然愣住。 11月19日。 她忽然笑了起来,11月19日,哈哈老天爷都站在她那边的。 想到这里,林冬芹从抽屉里拿出纸笔,给成刚写了一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