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赫连骁醒来也是残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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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晴来信。” 院落,沈朝阳接住一只传信的蛊鸟,看了眼信函。 “朝歌与慕阳要来归隐山,慕阳受了重伤。” “不救了,让赫连骁和他爹一起躺在里面睡吧。”扶摇欠揍的说着。 沈朝阳瞪了扶摇一眼。“救也得救,不救也得救。” “朝儿,是你说这儿子养歪了,连媳妇儿都欺负,说不管他了。”扶摇为元宝娘打抱不平。 “那也得救。”沈朝阳叹了口气。“他犯的错,总是要还的。” 回头看了眼还在玩闹的元宝,摇了摇头。“至少……元宝很难原谅这个父亲。” “这是他欠下的债。”扶摇也叹了口气。 “让镜玄去接应下朝歌和慕阳,路上怕是会有杀手。”沈朝阳猜到,有人会趁机对赫连骁下手。 “什么杀手,能动用到镜玄?”扶摇挑眉。 长孙镜玄,是长孙凤临一母同胎的亲弟弟。 兄弟两个长得一模一样,但性格却截然不同。 长孙凤临温和,爱笑,小心思多。 按长孙镜玄冷漠,寡言,极少笑。 “蛊人……从未真正消灭过。”沈朝阳面色凝重。 五年前赫连骁出事,到前段时间百花盛宴她出山。 蛊人的踪迹,从未消失过。 这说明,背后谋划阴谋的人,从未停止。 巫族,或者其他什么人,一直都在谋划一切。 这天下,本来就不太平。 是胤承……强撑着太平了近二十年,快要撑不住了。 …… 南疆,峡谷关。 从峡谷关通过,就是昆仑山脉,距离归隐山也就近了。 一路上,赫连骁昏迷,小傻子寸步不离的照顾着。 “阿骁……”小傻子就是这样,即使赫连骁对她再不好,只要赫连骁出事受伤,她依旧会心痛,会哭,会难过,会照顾他。 “阿骁,你醒醒好不好?” 小傻子喂赫连骁喝水,可赫连骁根本喝不下去。 马车停在峡谷关,小傻子是在想不到好办法,只好喝了一口水,吻着喂了过去。 还记得以前在皇宫,赫连骁也这么喂过她风寒药。 她因为救赫连骁跳下寒潭染上寒疾,宫里没有人在乎她的死活。 赫连骁会,他会端着热腾腾的风寒药,让她喝下去。 可风寒药太苦,小傻子哭着不想喝。 他会把药含在自己嘴里,然后吻住小傻子,强迫她喝下去。 “星儿,听话,把药喝了,有蜜饯。” 最后,赫连骁会奖励她一颗蜜饯。 因为吃过药的苦,所以会觉得蜜饯格外甜。 …… “阿骁,阿骁醒一醒。” 赫连骁清醒过,紧紧抓着朝歌的手,然后又昏死了过去。 “别怕……” 他只是让朝歌别怕。 他不能死。 他还没有赎罪,怎么能死。 “公主!小心些,四周有动静。”马车外,护送的将士们警惕的说着。 突然,峡谷传出响声,有乌鸦受到惊扰飞出。 “嘭!”突然,有个身影闪过。 有蛊人…… “杀手!蛊人!大家小心!” 杀戮声,血腥气,瞬间弥漫。 小傻子害怕的颤抖,却第一时间将赫连骁死死的护在身下。马车门被撞开。 一个蛊人爬进马车。 小傻子害怕的抱住赫连骁,紧紧的把他护在怀里。 蛊人嗅了嗅小傻子,似乎在警惕她身上的气息。 或者说,在警惕她身上的什么东西。 突然,一阵清灵的笛音吹响。 蛊人像是受到了惊吓,飞快的逃离马车,快速逃走。 那些杀手一看有高手,也快速逃离。 林中,一个与长孙凤临长得一模一样的男人走了过来,坐在马车上,什么都没说,驾车往归隐山赶去。 小傻子害怕的看着对方。“凤临……大人?” 长孙镜玄蹙眉。“不是。” “啊?”小傻子懵了,不是长孙凤临? 可是好像啊。 “我是他弟弟。”长孙镜玄从来不多说话,甚至不会对陌生人说废话,可他……却对朝歌说了两句话了。 “哦,弟弟。”朝歌惊魂未定的抱住自己,蜷缩在赫连骁身边。 “你是元宝的母亲?” 朝歌眼睛亮了一下,随即泛红。“元宝……” “元宝在归隐山很好。”镜玄安抚了一下。 朝歌松了口气。“谢谢……” 元宝去了归隐山。 那是她曾经最想去的地方。 那就好。 他在归隐山是安全的。 “阿骁说,归隐山很美。”朝歌小心翼翼的看着窗外。 “出来,坐在这,可以看到风景。”镜玄指了指自己身旁的位置。 “可以吗?”小傻子咬了咬唇角,小心翼翼的挪了过去,坐下,看着山中的风景。 “他会没事的,归隐山会医术的人很多,医死人肉白骨,所以他死不了。”镜玄的话居然多了。 小傻子惨白没有血色的脸,这才有了丝丝血色。 “那蛊人为什么不咬你?”镜玄只是好奇,那蛊人为什么不咬她。 要知道,就算朝歌体内有蛊王,也未必挡得住蛊人。 蛊人,是蛊中最强的存在。 “不知道。”朝歌摇了摇头。 “困了吗?”镜玄看了朝歌一眼。 朝歌沉默,不说话。 “睡一会儿吧,到了喊你。” 朝歌莫名……觉得心安,靠在一旁睡了过去。 等朝歌睡熟,镜玄伸手扯过赫连骁身上的毛毯,盖在了朝歌身上。 “……”赫连骁幸亏在昏迷状态。 …… 归隐山。 沈朝阳早早就等在山谷,她还是担心儿子。 “师父,死不了。”长孙镜玄叫沈朝阳师父。 沈朝阳试探了下赫连骁的脉搏,松了口气。 意志力还挺强,看来自己不想死。 “我带她去休息,她也受伤了。”镜玄径直将朝歌抱走。 沈朝阳愣了一下,回头看了看扶摇。“他……和朝歌认识?” “这孩子都没有出过山,怎么可能……”扶摇摸了摸鼻尖。 可长孙镜玄太反常了。 这孩子可是从来不和陌生人多说话,见了人都躲着走的。 居然主动抱朝歌? 这是什么独特魅力? “我说,让萧君泽继续睡吧,一觉醒来,媳妇儿改嫁,儿媳妇也改嫁,挺好。”扶摇嘴巴毒。 “滚。”沈朝阳让长孙扶摇滚开,着急给赫连骁治伤。 “若是骨头再次断裂,可就接不起来了,以后就是个废人。”扶摇看了看伤口,并不是很乐观。 沈朝阳面色也很凝重,怎么……伤的这么重。 “星儿……”赫连骁还在喊朝歌的名字。 “早知如此,何必不留后路。”沈朝阳叹了口气,试探了下赫连骁的额头。“发烧了。” “眼下,能救赫连骁的办法,唯有……换骨养蛊。” 用至亲血脉的一小块肋骨来培养一种可以附着在骨头表面增强骨质的蛊虫,来连接赫连骁的碎骨。 “能给赫连骁取骨养蛊的,一个是萧君泽,另一个是元宝,你……已经缺了一块肋骨,不能再用你的。” 扶摇提醒沈朝阳,不要再动用自己的骨头。糖炒栗子的傻妃带崽要和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