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历史小说 - 红楼之挽天倾在线阅读 - 第三百九十四章 这是贾家千金,得加钱!

第三百九十四章 这是贾家千金,得加钱!

    就在贾珩领着秦可卿走娘家时,荣国府不远的一座黑油门宅院院落中。

    厢房中,贾赦正与邢夫人说话,一脸的老大不痛快,这种状态从昨天听到贾珩封爵一事以来,已经持续到了现在。

    当林之孝刚刚过来知会贾赦明日一早儿要去东府祠堂祭祖时,贾赦心头的不满情绪已经积累到极限。

    待林之孝一走,贾赦目中的寒芒闪烁,冷声道:“明天祭祖,这小儿是愈发得了意。”

    心头的嫉恨不受控制地涌起,想他也才不过一等将军,那小儿何德何能,荣升为一等男爵?

    邢夫人白净面皮上也有霜意笼罩,冷笑一声,道:“老太太现在可高兴坏了,我那个媳妇儿也在一旁凑趣儿,说连请半个月大戏热闹热闹才行呢,今儿个就让平儿去寻戏班子去了。”

    贾赦冷声道:“她惯会讨巧卖乖,琏哥儿也管不了她。”

    这说得是凤姐,凤姐因当初贾琏偷了小姨娘嫣红,但却被赏了秋桐,而秋桐进了后宅中,也不是省油灯,凤姐对贾赦与邢夫人颇有怨气,在平常态度上就表现了出来。

    提及贾琏,贾赦眸光阴了阴,有些事情虽然过去了一段时间,但不经细品,但好比伤疤,虽然愈合,但一扯就会露出血淋淋的肉芽。

    好在贾琏最近一段儿时间还算得力,往着北边儿奔波,帮他挣了不少银子。

    只当是将嫣红也赏那个混账了。

    贾赦深深吸了一口气,压下了负面情绪,道:“琏儿去走了亲戚,这个时间点儿,也该回来了,见天不着家,你抽空和他媳妇儿说说。”

    邢夫人应了声。

    作为婆婆,邢夫人哪怕是小门小户出身,但还是能拿捏凤姐的。

    两口子随意说着话。

    邢夫人面色迟疑了下,低声道:“老爷,我那兄长在苏州,家里日子不大好过,前天来了书信,说要上京来,老爷您看是什么主张才好?”

    原来,邢夫人的兄长邢忠,在前不久来了书信,想要进京,其实就是家里日子实在难熬,想要过来投奔邢夫人。

    但邢夫人一味奉承贾赦,生怕惹了贾赦厌烦,不敢擅自作主,要听贾赦的主意。

    贾赦拿起茶盅,喝了一口茶,不耐烦道:“这等小事,你自己决定就好,不需事事都来问我。”

    邢夫人闻言,笑道:“那我让他们进京来罢。”

    与原著不同,在大观园落成之后,邢岫烟一家才得入京,如今因为蝴蝶效应,这位妙玉好友,端庄文雅、恬适自足的女子,倒提前进了京。

    就在二人议论之时,一个下人在廊檐下唤道,“老爷,有个唤孙绍祖的,递上拜帖,过来拜访老爷。”

    贾赦皱了皱眉,一听孙绍祖之名,面色不豫,冷哼道:“孙绍祖,他又来做什么?”

    这个孙绍祖,头次来累得他跪了祠堂,年前二十九那天又过来一次,又说让他引荐贾珩小儿的事儿,这初二又来上门,简直讨债鬼一样。

    仆人低声道:“说是过来看看老爷,并有厚礼奉上,这是礼单。”

    孙绍祖自上次拜访贾赦,没有如愿见着贾珩,就不太甘心,其人又在京城盘桓了一阵时间,仍是没有找到补缺儿的门路,如此这般一直等到昨日,听了贾珩升为男爵的消息,心思旋即又活泛起来。

    再花了五六百两银子,买了一些拿得出手的礼物,过来拜访贾赦,打算再走走门路。

    贾赦接过仆人递来礼单,扫了一眼,手捻颌下短须,面色和缓几分,道:“带他到厅中候着,老爷我等会儿过去。”

    虽题缺候升的事情办不了,但礼该收还是要收,想来礼下于人,是不会开口讨要那五千两银子了。

    花厅之中,布置奢丽。

    孙绍祖一身武官袍服,身形雄壮,正襟危坐在楠木椅子上,胡须密布的脸庞上,神情阴沉不定,猛一看还真有几分英武之气。

    端着茶盅,思量着。

    他算是看明白了,这贾赦老混蛋就是属貔貅的,只进不出。

    这五千两银子,多半不好讨要了。

    “既然如此,给这老东西做女婿也未尝不可,听说他有个庶女,年岁也有十二三岁了,先定下亲事,等一二年就可过门,这与贾家自此成了姻亲,就提升了我孙家门第,那时再往那位贾爵爷跟前儿凑合,也便宜许多了。”

    孙绍祖端起茶盅,品了一口茶,如是想道。

    他这段时日就没闲着,打听了东西两府的一些情况,这贾赦与那位贾爵爷,在后者未发迹时,貌似不大对付,后来因都是贾家东西两府的官儿,维持个面和心不和的架势。爱读小说app阅读完整内容

    但他只是借个筏子过河而已,剩下的还是要看他的手段。

    孙绍祖眸光冷闪,盘算着等下如何应对贾赦。

    过了一会儿,只见一个着苏锦长袍、面容白皙的中年男人,挑帘进入花厅,面上带着笑意道:“贤侄。”

    “世伯,世伯一向可好,小侄这厢有礼。”孙绍祖连忙起身,拱手行礼道。

    二人寒暄着,重又分宾主落座。

    贾赦打量了一眼孙绍祖,笑了笑道:“贤侄来就来吧,怎么还好拿礼物?”

    孙绍祖面上一肃,正色道:“过来看世伯,怎好空手而来?再说今日是初二,亲戚亲里的,原该上门走动才是。”

    贾赦端起茶盅,抿了一口,掩饰着心头古怪的心思,笑了笑,主动提起前事,道:“贤侄,上次出了一趟子事,本来是想给你引荐珩哥儿的。”

    “世伯,我醒得,贾爵爷眼光高,许是看不得孙某,也是有的。”孙绍祖笑了笑。

    贾赦闻言,竟是点了点头,道:“差不多这个意思,珩哥儿毕竟年轻,少年得志,有些气盛。”

    孙绍祖暗道果然,两人就是不对付,否则,哪有当着外客的话附和而不是维护的?

    沉吟片刻,笑着开口道:“小侄前来,其实有一不情之请。”

    贾赦面色一滞,强笑了下道:“贤侄,你候缺儿题升的事,我正在想法子了,贤侄稍安勿躁罢。”

    孙绍祖面色微顿,笑道:“世伯误会了,候缺儿题升,小侄已有了一些法子,现在是听闻世伯有一女,国色天香,宜室宜家,小侄十分仰慕,想着与贵府能否结为秦晋之好?不知世伯意下如何?”

    这段话他是请教了一位卖字的先生,这两天翻来覆去记了几次。

    贾赦闻言,心头一惊,看向孙绍祖,仔细打量了下,眯了眯眼,问道:“老夫的确有一女待字闺中,可贤侄是从哪儿听得的?”

    “不瞒世伯,上次请琏二爷一同吃酒,与其相谈甚欢,引为知己,得知他还有个品貌俱佳的妹子,小侄就留了意,世伯还恕小侄厚颜求娶。”孙绍祖粗犷面容上似带着几分腼腆神色,反手就将贾琏卖了出去。

    贾赦闻言,知是贾琏透露,倒并未恼,只是眉头皱了皱,眸光转动,寻思着利弊。

    那五千两银子肯定是不能还回去的,如是将迎春许配给这孙绍祖,似乎……也不错?

    一个妾生的庶女,嫁也嫁不了什么好人家。

    而这孙绍祖,也是大几品的武官,更不用说那五千两银子若不给个交代,似也说不过去。

    贾赦思量了一会儿,打定主意,但脸上却故意现出为难之色,叹道:“按说贤侄也是武将出身,名门之后,但我那丫头虽命苦了一些,只是庶出,但我贾族千金,贤良淑德,品貌端庄,不管嫡庶,也是不可轻易适配于人的,况且她年岁尚浅,这般订亲,也有些太早了。”

    言外之意,这是贾家千金,得加钱!

    孙绍祖迟疑了下,起身抱拳道:“世伯,小侄与世伯结亲之意甚坚,还请世伯成全。”

    想了想,又道:“我孙家在京中虽无多少产业,但也薄有家资,绝不会亏待了小姐,至于年岁还浅,小侄愿等二年过门都不迟。”

    他只是借贾家提升门第,牵线搭桥,甚至不用管美丑。

    贾赦摸了摸手上的绿扳指,的道:“贤侄啊,此事容我思量思量如何,我那丫头年岁其实还小,倒也不大急。”

    既这孙绍祖有求于他,他就先晾一晾,能榨出更多油水也说不定。

    孙绍祖闻听此言,心头虽有些不满贾赦不痛快,但面上笑意不减,躬身一礼道:“那小侄就静候世伯佳音了。”

    说着,也不多留,告辞离去。

    贾赦点了点头,对一旁的仆人笑道:“替我送送。”

    孙绍祖出了黑油大门,立身街道上,一张大脸“刷”地阴沉下来,暗啐了一口,“老混蛋,死要钱!”

    他岂能不知这贾赦什么主张,这是特娘的还想从他手里掏银子!

    “罢,罢,罢,先将亲事定下来。”

    这等豪门大户之家一旦定下婚事,都不好反悔,等他拿到婚书再说。

    “不过至少要再拿两千两银子出来,可现在急切之间,还能上哪儿凑银子去?”就在孙绍祖为银子纠结之时,忽见到三骑从宁荣街尽头而来,为首坐在马鞍上,是个鲜衣怒马的少年骑士,趾高气扬,鼻孔朝天,身后还跟着两个骑士。

    孙绍祖皱了皱眉,一时拿捏不住其人身份,不过看着军服,倒是京营的小旗官儿。

    只听得荣国府前,有正在扫地的小厮近前,笑问道:“芹大爷,这是从哪儿过来?”

    贾芹马速稍缓,哼了一声,道:“你管得着吗?”

    打马扬鞭,领着两个骑士,向着巷口而去。

    荣府的小厮,脸现怒色,啐了一口,骂道:“神气什么,还不是得了珩大爷抬举一手,在京中当了个芝麻绿豆的官儿。”

    另外一个身穿布袍的青年,刚从荣府角门出来,手中夹着一个布包。

    这时,小厮道:“哎,芬哥儿,珩大爷好像也让你往京营为兵,你怎么没去?

    另一个拿着苕帚扫着爆竹碎屑的小厮,笑道:“是啊,听说在京营里最差的也是个小旗官儿呢,廊下芸二爷,去年过年头里,还往家里打秋风,听说他现在发达了,过年都买了十几斤肉,往家里拉,可将他老娘高兴坏了。”

    那穿着浆洗的半新不旧衣衫的少年听着二个小厮的叙话,脸色就不好看,甚至有些羞惭。

    其人正是贾芬,当初贾珩召集庶支族人,前往京营,贾芬以自己身体弱并未去,当初贾珩还跟了半截人参调理身子。

    如今贾芬不想昔日一块儿长大的芸哥儿,芳哥儿,个顶个儿的出息,而自己只能上荣国府打秋风,心头既是羡慕,又是后悔。

    “悔不当初啊。”贾芬脸色微白,心头暗叹了一口气,揣着袖子,夹起布包,离了荣国府。

    孙绍祖将荣国府门前两个小厮的对话收入耳中,眺望着消失在街巷拐角的高头大马,粗豪面容上现出思索之色。

    “贾家的人?听说那位珩大爷让庶族子弟,在军中充任将校,想来以后是要提拔重用的,我若是和贾家成了好事,应能得其照顾。”

    念及此处,心头愈发火热,对与贾家结亲一事更为迫切起来。

    “只是,还是银子……”

    孙绍祖牵着马,思忖着上哪儿筹银子,快步行至街口,忽见迎面又是三四匹马过来,踏着青石板,发出哒哒之音。

    端坐马鞍之人,身着蓝衫长袍,身材匀称,面容俊美,两道浓眉下,一双桃花眼顾盼多情,嘴角噙起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

    见着来人,孙绍祖眼前一亮,倒是认得,近前,拱手抱拳笑道:“二爷,孙某这厢请了。”

    贾琏一拉缰绳,使马停下,徇声望去,见着路旁牵马恭候的孙绍祖,俊美面庞上挂起笑意,道:“原来是孙兄,这是从哪儿来的?”

    孙绍祖笑道:“刚刚过来拜访了世伯,二爷这是从哪儿回来的?”

    贾琏笑道:“今儿个不是初二,就去拜访拜访几位老亲,这才刚回来。”

    说着,翻身下得马来,将马匹缰绳扔给一旁的小厮,笑道:“孙兄,上次如此盛情,还未谢过,正好天色将晚,至寒舍小酌几杯如何?”

    贾琏说着,打量着眼前身形魁伟,络腮胡子的青年,心头不由一跳,连忙挪开目光。

    暗道,真是好一条好汉!

    这孙家在大同为军将世家,不少族人在边镇为将,势力盘根错节,如能从那里开通一条商路,直通草原,他就可绕开大老爷,独辟一条财源。

    想着银子在手的种种妙处,贾琏目光也有几分失神。

    见贾琏面上笑意热情,态度亲切,正中孙绍祖下怀,故作豪迈笑道:“琏二爷敞亮,那孙某恭敬不如从命。”

    说着,随着贾琏,一同前往荣宁街花枝巷。

    贾琏手头宽裕之后,就在花枝巷买了一套宅邸,用来别居(招嫖),当然也是因为夫妻不睦,凤姐自东城之事后,心存芥蒂,就不让贾琏再碰,而后倒是心思动摇了,但恰又碰到贾琏偷嫣红,被赏秋桐一事,心头一口气怄着不散,再也不让贾琏碰了。

    贾琏乐得如此,原就嫌凤姐在床闱之事上放不开,夫妻就这般“冷战”了下去,只是苦了凤姐。

    贾琏领着孙绍祖,到了院子近前。

    贾琏先让昭儿领着孙绍祖在院中等着,而后折身去了贾赦院里,待回了走亲戚时的话,挨了一遭骂,面上若无其事,重新返回花枝巷的三重进宅院。

    这时,下人已备好酒宴,更有两个衣衫鲜艳,花枝招展的女子在一旁陪酒。

    贾琏相邀孙绍祖坐下,觥筹交错,倒不提走私之事,而是饮酒,闲聊着旁事。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贾琏笑问道:“方才听大老爷说,孙兄弟要求娶我那迎春妹妹?”

    孙绍祖喝了一口酒,“憨厚”笑道:“不瞒二爷,在下是有这么个意思,不知二爷是个什么主张?”

    贾琏拿起酒盅,喝了一口,笑道:“我能有什么主张?不过是听大老爷安排罢了,只是若玉成好事,你可就成了我的妹夫了。”

    孙绍祖笑道:“是这个理儿,要不喊一声大舅哥。”

    这本身就是态度。

    又饮了几杯酒,孙绍祖红扑扑的脸庞上,颇有几分苦闷之色,道:“二爷,可看世伯的意思,恐怕需一笔不菲彩礼,才得许配令妹,兄弟囊中羞涩啊。”

    贾琏眸光动了动,暗道,等的就是你这句话,笑了笑道:“孙兄,家在大同也是一方望族,家里应有不少营生吧?岂言囊中羞涩?”

    孙绍祖苦笑道:“二爷既是自己人,那就不瞒你,家里做的商铺生意,这二年兵荒马乱的,生意不怎么好。”

    贾琏点了点头,道:“生意是不大好做,可孙兄明明守着一条财路,怎么视而不见?”

    孙绍祖愣了下,笑道:“二爷倒是把我说糊涂了?”

    贾琏却是笑了笑,讳莫如深。

    走私草原之事,不好直接开口说。

    孙绍祖这时倒有几分回过味来,看着那眼神,似有所悟,低声道:“二爷可是说那往草原上去的生意?”

    贾琏笑而不语,算是默认。

    孙绍祖酒盅顿了下,低声道:“二爷,据孙某所知,大同做这生意的倒有不少。”

    其实他方才也没说实话,他族中就有走私草原的,还和范家有着一些合作,但他没怎么插手。

    贾琏低声道:“孙兄家在大同,难道没有试试这条路子?”

    孙绍祖摆了摆手,低声道:“可这是杀头的生意,太险着了。”

    贾琏笑道:“也不能这么说,朝廷边镇就开有互市,只是收得税赋太过沉重,好销的东西也不允卖罢了。”

    孙绍祖此刻多少有些心动,道:“二爷的提议,我考虑考虑。”

    贾琏笑了笑,道:“喝酒,喝酒,先不说这个。”

    两个人又是觥筹交错起来,只是一个面容清秀,一个面容粗犷,在黄昏光芒中,竟有对比强烈的美感。林悦南兮的红楼之挽天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