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耽美小说 - 我完全不爱我的儿子在线阅读 - 第六十六章 他的父亲

第六十六章 他的父亲

    陈年旧事陆善本不愿意详说,主要是不大光彩。可陆旭秋摆出少年人的乖巧,用着他从叶沛元那儿学来的胡搅蛮缠的语气,参和些孙子辈的撒娇态度,很快博得陆善的好感。在他有意地追问下,那些尘封多年的往事也被层层剥开。

    故事得从上山下乡开始说起。

    和书本上一带而过的历史有些差别,早些年下乡确实很苦,年轻人们去西北去新疆去苦寒无人之地,没做过半点农活的男男女女吃尽苦头,根本挺不下来,病了受伤了连医生都找不到,多少人再也没回来,纵使回来,也落下了一辈子的病根。

    一直到了七零年代中末期政策渐渐松动,有门路的人会安排子女去些“好地方”,熬个两三年再回去。

    他们这儿就算是个“好地方”,虽然山高偏僻,可是人丁旺盛,因为县城从古至今都是有名的酿酒重镇,周边的农田是极其适宜小麦种植的肥沃土壤,只要老天赏饭风调雨顺,农民们一向是不担心收成的。

    有人,就意味着有关系有组织,所以来这儿下乡的大多数都是托关系的干部子弟。

    当然“好地方”这个说法只是相对而言,重庆是个夏季极其闷热的城市,而夏天又恰恰是麦子收割的季节,为了让面粉更早发酵,很多从北方来的年轻人经常在稻田里忙着忙着就中暑了。照陆善的话说,热病就是一种富贵病,像他们这些祖祖辈辈都是农民的人,寒冬酷暑都得下地,根本没得选择,怎么会弱得留点汗就发病。久而久之当地人并不怎么喜欢这些来下乡的“京娃娃”,加上文化方言、生活习惯、饮食爱好都不相同,自然而然就分成了两派。

    一派是像陆善这样的本地青年,肩能抗手能提的庄稼汉;另一派是城市子弟,生活上没什么认知,也不怎么能做苦力。在这其中,能做到两派关系都不错的,只有北京来的俞家兄弟。

    哥哥叫俞生南,二十四岁,与陆善年龄一样,据说二十岁不到就念完大学了,之前在大学里教书做研究,后来停课了,响应政策就下乡了;而弟弟叫余振北,二十岁,没读过什么书,入伍两年多,这次主动来下乡做民兵。或许还有别的隐情,但在那些年有或无并不重要,这是一种集体的行为,跳脱在外的反而另类。

    俞家兄弟给陆善的第一印象是精明且友好的,因为每年下乡的队伍一来,公社社长、村长还有年轻人们都要去村口迎接,等着知情们的平板车到了后一起帮忙推行李上山,经过一路的颠簸大部分人都累得脸色发黄,胃酸直涌说不出话,而俞生南是个话痨,啃着发干的烙饼和他聊聊一路的风土人情。陆善听不懂那些形容词,但对方显然是有文化的,甚至偶尔模仿几句蹩脚的川渝方言,惹得他们哈哈大笑。等他们把行李扛到山上的宿舍楼后,那个路上一直没说话的弟弟,忽然从自己包裹里掏出了一包大前门,趁别人没注意,偷偷递到陆善的手上。

    “谢谢陆大哥了。”

    大前门是品质一般的香烟,在北京送人都是中华或者骆驼,但在陆善这种农村人眼里已经是极好的了,他忙说不要不要,却被对方强塞在手里。

    “收下吧陆大哥,以后麻烦你的地方多着去了。”

    这种熟练的姿态和口吻俨然是老手了,陆善眼看着“好烟”进了口袋,脑子飘飘然,就不再推拖,双手插兜让他好好休息。

    往后这样的小恩小惠常有,陆善拿人手软,便经常照应这对兄弟,比如插秧季一到,农作时双腿每天都要埋在田地里,泥地里藏着许多虫子,咬得人浑身都长疙瘩,挠得多了就破了流血结疤,再下地就容易感染生病,而陆善会给兄弟俩送点村子里常用的驱蚊水或者土花膏。有一回,俞生南被蚂蝗沾上了,吸在小腿上,留了一个大脓疮,每天都在稀拉拉地流血,于是陆善就拜托县里的老中医开了点治疗的方子,因为自个儿没空拿药,便拜托了妹妹去送。

    这便促成了陆缘和俞生南的初遇。

    那会儿陆缘十六岁,正是好奇心最强的年纪,她没离开过山城,格外向往山外头的世界,而俞生南见多识广,她问什么对方都能回答。第一次她问,你既然从北京来的,能告诉我天安门什么样子?俞生南老老实实答,有多宽有多长,什么颜色什么样儿,描绘得一清二楚。于是她又问,那你见过飞机吗?像大鸟吗?俞生南反问她大鸟多大,陆缘撑开手臂说,大概三个我这么大吧。俞生南笑着说如果就三个你的大小怎么装下好几百人呢?

    听出对方的揶揄,陆缘心里不快活,她觉得对方笑她没见识,瞪着眼睛说,你知道飞机有什么用,还不是连种地都不会!然后气鼓鼓地跑了。

    然而隔了一天,她又送药过来,若无其事地抛出好些个问题,俞生南也当作什么都没发生过,有问必答。于是一来二去,两人就这么相识相知,再到后来,慢慢熟络情愫暗生。

    这期间,陆善不能说对这两人的暧昧一无所知,毕竟妹妹口中频繁地提到俞大哥的名字,已然超过了崇拜应有的范畴。但那会儿他觉得这事儿成不了,不是一路人,迟早都会散,而且对方已有家室,这是公认的事实。

    他原以为这段恋爱随着男人回去便会无疾而终,没想到,傻妹子竟如飞蛾扑火般不管不顾,在男人回北京的前一夜主动献身,最终酿成大错。

    等他和母亲知晓身孕之后,已经回天乏术,陆缘不在乎流言蜚语,更不在乎后果如何,铁了心要留下这个象征爱情的结晶,甚至执迷不悟地期盼用这个孩子来等待男人的回首。

    “他说过他会回来的,如果他知道我们有个孩子,会为我回来的!”

    从怀孕期间开始,陆缘写了很多信寄到北京,她用男人教他的那些诗和词写成句子,写自己的思念,写自己的深情,可一封封信寄望北京,直到她死了,都没有等来回音。男人欢爱时的话岂能当真,回来,回来做什么?吃苦日子吗?北京的生活那般好,谁又肯为了爱情回到深山穷林里,又或者,如果是真的喜欢,怎么会不带着爱人离开。

    陆善感慨着往事,语气里是懊恼,是愤怒,是满满的不理解。

    而陆旭秋的感觉复杂很多,理性上固然认为奶奶的执着是无可救药的愚蠢,但感性上不得不说,至死不悔的爱哪怕是痴狂的,同样令人钦佩。

    面对没有回应的爱,谁可以坚守一生呢?

    反正他做不到。

    “所以说你爸跟你爷爷一个德行!狼心狗肺!良心被狗吃了!”……话又绕回了批判陆维倾身上,陆善不愧是怨气已久,不管话题是从哪儿打开,总能收归到这条线上。

    有种替父还债的感觉,也为了自己内心的平衡,陆旭秋觉得无论如何都该去祭拜祭拜自己的奶奶。和陆善约定好时间,几天后的清晨他带着从镇子里买的纸钱跟着陆善上坟供香了。这是他活了十七年第一次祭拜亲祖,实话实说他还有种说不出的兴奋,因为自己终于做了一件很有“亲情”意义的事情,他体验到一种前所未有的联接感,新奇而兴奋。

    老头子起了个大早,穿着深色的中山装,白发苍苍梳得整齐,表情严肃,将仪式做得很完整,放鞭炮鸣,圃垫磕头,祭拜供香,他让陆旭秋跟着自己做,一直到仪式完成,才放下端正的态度露出哀伤的神情,絮絮叨叨地同墓碑上的妹妹说着话。既有陈词滥调的批评,说她不懂事说她愚笨,也有免不了的伤心,让她在下面好好照顾自己。

    陆旭秋看到墓碑上那张黑白照片,还是陆缘少女时代扎着麻花辫的照片,想必这是陆善心里妹妹最美好的模样,也是兄妹俩关系最好的时期。

    突如其来的,陆旭秋感到深厚的悲伤。亲人去世固然不舍,而祭奠美好才是一种残酷。想到这个人原先是那样的好,现在却这样,多让人痛心疾首。

    所以,陆维倾为何不肯回来呢?他不是很孝顺吗?

    “你知道吗?因为生下你,你的母亲既没有爸爸,也没有妈妈,你觉得他凭什么要爱你呢?”

    他想起之前男人和他就“母亲”的话题吵架时说的话,因为生下自己,所以无颜相见……

    那时候他还以为只是气话,现在看来,男人或许说了肺腑之言。

    可是,奶奶哪怕等了一辈子都没后悔过,对你那样掏心掏肺地好,你又为何待我如此呢?

    爱上别的男人,生下我,不都是你自己的选择吗?!那就自己承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