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约一下呗
我在滨城火车站南广场吹大风的时候,还在想我到底是不是一个傻逼。 按说在这样的时代,见网友不算个大事,但坏就坏在我是个爱看社会新闻并且想象力极其丰富的人,所以现在站在这里我心里止不住地忐忑,幻想了八百万种坏结果。 比如他其实是某犯罪团伙中的一员,专门在网上钓我这种傻逼大学生,卖掉我的器官或者给我拐到深山老林里去给傻子生孩子。 比如他其实是个职业炮哥,没啥正经工作,就靠着给各个城市里的单纯小鱼儿千里送来生活。 比如发生点什么不可描述之后,他趁我睡着了卷了我的财物跑路。 但说实话我当时脑子只有快乐和激动的神经还在857,分管谨小慎微的那一根已经坏死了。所以即便我考虑到了多种后果,也顾不上思考自救的方法。当那些字眼不听话地蹦进我脑海的时候,我甚至无声地尖叫着把它们赶走:随便吧随便吧,老子就蠢一回怎么啦。 其实还是侥幸心理作祟,心里回味着自己这平平淡淡的二十年,即使过往的路上有点小石头子,但还不算太颠簸,肯定是有点幸运在身上的。 割肾?拐卖?这惊心动魄的经历离我实在太远,我这么普通的人够不上,也不配。我只配在各种家庭、朋友、恋人的混沌关系里慢慢消磨,最后变成人鬼难辨的死样子。我他妈觉得这已经够了,还要再惨点,那我只能命运我去你妈的。 不知道怎么的突然激动起来,在五月底的稍凉的风里脸颊异常地发烫。我讨厌这风,它老吹翻我的刘海,露出我360度全死角的大包子脸,这大大增加了面基失败的几率。我只能往郑序闻身上怪罪,谁让他来得那么突然,我连去买发胶的时间都没有。 突然确实是突然,昨晚我俩还晚安么么哒,今早上我起了个大早准备陪程也南去江北面试个兼职,早上例行问他你干嘛呢,他说我陪哥来春城一趟。 毫不夸张地说,我那时心跳得像刚跑完八百米,手心冷汗直冒,嗓子紧得快干呕出来,但我还是我,一贯是内心风起云涌但面上表现得稳如老狗,我脑子里反应不出别的,视死如归地打上几个字:那你要来滨城吗。 直觉告诉我他是先有这种想法的人,或者说这是成年人之间独有的暗示,但他在等我先开口,我走进他写好的对白里,这一点我还觉得他十分狡猾。可我就是给套就往里钻的人,哪怕我知道他会收紧绳子,我会窒息而死。 他很快回复:你希望我来吗/偷笑 妈的我一瞬间想把手机摔了,甚至要给他下定义说这绝壁是个老姜太公了,成会钓了。我心里清楚谁急谁先输,可就是鬼使神差地打上去:当然希望啊。 看看,看看,卑微如狗。我想着我要是会七十二变,肯定能靠摇尾巴飞上南天门。 程也南和我还是贼有默契,我只说了句他来了,她立马领会:你小哥哥来啦。于是我顺理成章地鸽了她,站在桌子前懵逼得不知道先收拾包还是先挑衣服。其实时间来得及,春城坐高铁过来得一个多小时,绝对够用,但我就是慌得CPU直冒烟。后来还是程也南把我推到简易衣柜前找衣服。 五月底的天,微微热,街上穿啥的都有,我之前图方便一直穿裤子来着,但我怎么可能让人第一印象里只留下腿短如柯基这样的想法,所以只往裙子上使劲。 还好我那时刚刚减肥成功,漂亮得体的小裙子还是有几件。我挑来挑去,选了一件黑色娃娃领的连衣裙,膝盖往上,腰线也高,有点显身材,虽然我前也不凸后也不翘。我还是冷静的,该带上的化妆品都塞进最贵的皮包里,一样也没落,甚至走之前还不忘从程也南那里掏了一把薄荷糖。 我实在太上头了,忘了和程也南表达鸽了她的歉意,不过她也不会在意的。我直接大出血,出门打车花了大几十,心疼也顾不上。下车路过一家小超市,还给郑序闻买了一瓶凉可乐。 他说几点到我也没仔细看,在南广场转了好几圈,以为过去了好几十分钟,打开手机一看,才几分钟而已。我很焦虑地给他打去视频通话,他接起来,背景还是高铁车厢。我像圆规似的原地转来转去躲风,做作地把手机举高45度角,讲真的这样有点累。 郑序闻那边是直男死亡角度,眼神很飘,我都不确定是不是在看我。我没空欣赏他的俊脸,一直追赶着被风拐跑的刘海。视频通话里只得到一个信息:他可能还需要些时间才到,后来说什么就没听进去。我草木皆兵到想让他换成后置摄像头绕着周围照一圈,看看他和旁边的人认不认识。 他很沉默,似乎没啥话说,也不知道是不是对我掀了刘海之后的脸不太满意,以前视频几次我都是把灯管怼到脸上,手机固定到最好看的角度。肉眼和镜头也不一样,一会儿他看见我可能更垮。 我为了缓解气氛,把可乐举起来朝他邀功,我说我给你买了凉可乐啦。他那种笑难以形容,反正不是特别开心似的。我敏感地捕捉到,他没给我期待中的反应,所以我也有点情绪不高,随便讲了两句就说我在这里等你。然后镜头翻转,给他看了滨城火车站这几个字还有周遭的环境。因为他说他的手机要没电了。我心里责怪他那还看什么,一会联系不上怎么办。但嘴闭得紧。 我告诉他我在这里等他,然后就挂断了。我的脸还在持续燃烧,所以风吹过来我有点冷,我就走进大玻璃门里站着。眼神随便飘在哪个地方,排队的人们,红色的大屏幕,运行的电梯,锃亮的瓷砖。脑子里却在持续扯毛线,幻想着一会儿见面会是什么情形,不停地拿出手机看时间。终于我站累了,在一根柱子旁边蹲下,忽然心灵感应般地看向大门口。郑序闻向我走来。 他内敛地笑着的样子很像某个男明星,是剑眉星目的代言人,什么行李也没带,手里只拿了一件黑色牛仔外套。但我来不及细细打量他,只对视了一眼就羞涩地挪开了视线。他客气地接过我肩上的包包,说实话早就压得我肩膀都痛了。我从善如流地递给他,又把可乐塞进他手里。买得太早,已经不凉了。 他也没打开喝,我俩并肩往出走,不记得是谁先勾对方的手,反正坐上出租车的时候他紧紧牵着我。我其实不太想牵手,主要是不想让他发现我手心里的冷汗。 他没表现出来不好的情绪,也确是一个人来的,我渐渐放下戒备,放松了一点,白花花的大腿贴着他的。我解释说我很少来这个火车站,前几年改建来着,我更找不到出站口在哪儿了,没想到你从那边出来。 他挠了挠我的手心说,小笨蛋。 我那时是有点晕乎乎的,心里早就土拨鼠尖叫,这他妈不就是偶像剧吗,有一天竟然我也能拥有这样的爱情吗! 但我骨子里就是自卑,为着我普通的脸蛋普通的身材却异常敏感内向的心。所以我甚至不敢抬头看他,和他对视,余光里倒是看见他望我好几眼。男生就是不扭捏,等出租车的时候,他的胳膊那么自然就搂着我的腰,甚至似有若无地掐了一下我腰上的肉。 他进入角色比我快,这点我必须要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