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的开始
9月,盛夏,军训。 新生永远躲不过的噩梦。 我上学早,17岁,上大学。 我庆幸录取我的大学只在本校军训10天,而不是像别的学校一个月半个月住在军营。对于咸鱼本鱼来说,像我这种废物别说训半个月了,就是早睡早起不带手机这几条,就能让我心梗到无法呼吸。 酷暑,祈雨,还有一抹蓝色军装的亮色似乎成了我对军训的所有记忆。 只记得第一次看见他觉得他有些矮,有点傻乎乎的,还有些青涩,看起来不像是参军很长时间的军人。 我承认,我三观跟着五官跑,初见他倒不觉得有多帅。 他也许是太紧张了,第一次带学生军训,穿着崭新军靴的脚绊在了操场的管子上。 我看着他一个趔趄。 也许是北方的孩子普遍身高都挺高,那时候我身高就窜到了166,我站在排头,他带队就站在我旁边。 他比我还要矮些,我目测应该是164?我不确定。 “教官小心。” 我甚至要伸出手去扶他。 但他并没有多狼狈,似乎只是晃了晃,就站好了。 我默默放下了伸到一半的手。 他冲我露出一个不好意思的笑容,很青涩,还有点害羞。 我看见他的脸颊上有些肉,一笑起来很可爱(如果一个猛男能用可爱来形容的话)。 是因为不怎么跟女孩打交道吗,我甚至看见他脸上的红晕,不怎么明显,在他小麦色的脸庞上却意外的让我一见钟情。 “咚!咚!咚!” 我不知道我心脏跳动的声音是不是大得所有人都能听见。 我只是知道,那一刻,我仿佛闻见了风的味道,看见有无数烟花炸开再归于平静。 我甚至不记得我有没有丢人的同手同脚。 但接下来就没有什么时间给我理清我的心思了。 对于一个能躺着就不站着,没什么理想,只是想混吃等死提前退休的咸鱼来说,就算是训练量不大的军训也让人觉得难熬,我想念寝室的电风扇,想念奶茶店的红茶,想念我不大的床。 但炫耀似乎是人类的通病,想在喜欢的人面前留下印象,想要他的目光看向我。我军姿站得笔直,算是我一生中军训里面不多的认真时刻。 我直视着他便觉有风徐徐吹过,我从来不知道,原来喜欢是一件这样让人快活的事情。 我没谈过恋爱,从小到大我对男生的分类也只有好兄弟和不是好兄弟两种。 但是看见他,我好像开窍了一般,自己默默在男生里加了一种——我喜欢的人。 除了身高,他几乎完美符合我对于未来伴侣的所有幻想,健壮,黑皮,不抽烟不喝酒,绅士,有美好的品格,以及最重要的我喜欢。 我初中时就在看网文,启蒙文名字已经记不清,只记得是女尊文,男主是个猛男,职业忠犬暗卫,忠犬几乎成了我为数不多从未变过的xp。 我后来看的文越发广泛,所有性向都有涉猎,但是无论怎样,我喜欢的无一例外,都是高大健壮的男性。 我只想看他们雌伏,后来发现,哦,这叫第四爱。 到了大学,我完完全全知道我自己和别人不同,我甚至一度踌躇自卑。 他出现在我十七岁的夏天,我本以为这是一段无疾而终的暗恋。 他甚至不敢用手碰女同学,只是用本夹去托着我们的胳膊,去一个个纠正我们的军姿。 我渴望和他说话,甚至渴望他能注意到我。虽然我只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女孩。 他不小心碰到女同学还会脸红,这是我朋友小a跟我说的。我被他可爱得冒泡泡。 我朋友小a是个和我不太相同的女生,她喜欢表现自己,也善于表现自己,她开朗,健谈,会弹琵琶,是个万粉的画手,样样都很厉害。她和教官关系不错,挺让人羡慕的至少我挺羡慕的。 起初我和小a还讨论过我们教官和他偶像(另一个方队教官)的强强cp,我们为了这对cp嗑生嗑死,我从没想过最后我会是那个拆家人。 后来休息时方队拉歌,我和小a还一起去唱了歌,虽然是教官怂恿的,但是我还是挺开心的。 军训第?天,教官捡起一片叶子,不知道他想干嘛,但是他很宝贝那片叶子,被风吹掉了,我跟他说叶子掉了,他捡起来吹了吹放好,后来叶子丢了,他还问我看没看见他的叶子。很可爱,像个小孩。但我一个才十七的小屁孩也没什么立场嘲笑一个二十二的人幼稚就是了。 军训第8天,我和教官也很熟了。 我甚至私下加了他的微信,每天跟他安利学校哪家的菜好吃。他还跟我吐槽我们学校饭没他们部队好吃。 我不知道我哪来的勇气,送出了我自制的书签。 那是一个很简陋的书签,我画画不是很好看,但是我还是不自量力地在空白书签上画了他,用我狗爬的字写了一行古诗“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知不知。”,我在里面贴了两片剪成很小的小叶子。 我不知道他喜不喜欢,只是头脑发热地想让他知道,曾经有一个人喜欢过他。 我小心翼翼地把书签从胸前的口袋抽出来给他的时候,他很震惊,告诉我“我们部队有规定,不能收学生的东西。” 十七岁的人总是有理由任性。 我只是当做没听见,放在他手中,跑了。 晚上,我收到了他的微信,他说“既然你送了我礼物,我应该也是要回礼的。明天上午军训完别走,等我一会。” 我回“好啊,你送我便收。” 第二天,似乎是因为军训明天就要结束了,我们集队都很舍不得教官,军训结束好多人和他合照。 我看着他们,最后还是慢慢走开,怕别人发现我和他私下联系。 我的手机就在兜里,却设置成静音,错过了他发给我的消息。 “怎么走了,不是说让你等我一下吗?” 但有时候,有些事上天冥冥自有安排。因为是第9天军训,我们只训半天,下午给我们自己休息。最后第十天会演。 我吃完中午饭,就去取快递,从取快递的楼走下来,刚好看到他们教官的队伍整齐地从食堂走向快递楼,我们狭路相逢。 快递楼的门只能一人通过,我,一个尊老爱幼的沙雕,自然让他们先走。 看见他也在队伍里,我规规矩矩地打招呼,“教官好。” 他突然停下,“你等我一下。” 我点头,以为是什么有关会演的重要的事他要再强调一遍(我是我们集队喊口号的惹,标兵是小a和另一个男同学,小a嗓子之前不太好,她就推荐我喊惹。原谅我,我真的没把他给我回礼当回事,我以为他只是客套客套) “我今天中午不回去了。” 他跟旁边的教官说。 我抱着我的快递还在疑惑,怎么,需要聊这么久吗。 “给你,回礼。” 他从裤兜里拿出弹壳(我之前就馋这个,但是问他要他没给)的时候我懵了。 我收下回礼,有点机械地说了句谢谢。 然后他继续解自己领子上的领花。 我吓了一大跳,以为他下一步就要解扣子。 “还有一件礼物,你要不要?” “你给我,我就要。” 他把领花给我,从自己兜里掏出备用的戴在了领子上。 我不知道我的脸是不是红着的,很烫,耳朵也很烫,我甚至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傻笑。 甚至别的教官经过看见我们两个孤男寡女的在门,开玩笑似的笑他时我也只是傻笑。 “那我回去了。” 我讷讷道。 “还有一件事……” 他想叫住我,后来又好像想起什么,“算了,明天你就知道了。” 我回去,和室友讲。我那时候开心的要命,跟她们讲我的暗恋,我的心思。她们知道我是第一次喜欢别人没有经验,还帮我出谋划策,给我分析。 她们说他应该也喜欢我。 我的心仿佛泡在一泉温水里,饱胀,又热乎乎的。 我从来没想过上天会给我这样的恩赐,我并非一头热,他也许是喜欢着我的。 * 第十天会演。 我不想给他丢脸,检阅很成功,没有出错。 除了检阅,还有军训优秀标兵的奖状颁发,当叫到我的名字的时候,我几乎不敢置信,我从没想过,原来我的努力也被人认可了。 不过后来我问他怎么选的标兵,他说除了给两个领头的真标兵,剩下两个就认识谁名字就给谁了。 我:行叭。 我问他,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知不知。你知道什么意思吗? 他说不知道。 我给他解释。 然后他笑了,跟我说傻姑娘,你给我书签那天晚上我就去百度了。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会给你回礼。 我们暗生情愫,然后走到一起,一切都不真实的要命。 军训结束又过一周,他回到驻地,终于和同意了我的追求。 我从没想过这竟是双向奔赴。 很多事情也许已经从我的头脑之中慢慢淡去,但那个夏天的蝉鸣清风,仿佛就在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