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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处不春风,偏在湖桥柳色中

    再醒来的时候已是下午四点,林时毫无疑问地误了飞机,他索性定了第二天的机票。

    他在陆珩怀里腻歪了一会,初时有些羞涩,但更多的是喜悦与安宁。很奇怪,两个人十年没见,刚见面时林时还有些尴尬和不知所措,却可以迅速地做爱,做过之后,立刻像一对恋爱已久的情侣一样,亲密又熟悉。

    他觉得自己可真行。

    陆珩没有问他为什么突然接受,他也没有解释。其实是他自己也不知道,在此之前他也没有想清楚,自己究竟是同性恋还是异性恋。甚至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究竟喜欢陆珩与否。

    十年前第一次知道陆珩的心思的时候,他满脑子都是惊讶慌张和不知所措。他极度惧怕,惧怕来自父母长辈的不解与斥责,惧怕父母的失望和愤怒。

    他唯一忘记了,问一问自己,对陆珩有什么想法。事实上如今他再回想起来,他抗拒的从来不是陆珩,而是和陆珩在一起的后果。

    他从来没有想过,把陆珩推开,没有因为陆珩不一样的心思而产生厌恶。

    他甚至婊里婊气的,希望还可以和陆珩亲密如昨。

    他喜欢陆珩吗?

    他不知道。

    他在最初就已经把陆珩定义成了朋友,是兄弟,他只知道这是一个重要的人,是他信任的,喜爱的,愿意相处一生的人。

    但情人——他从没有喜欢过别人,两个男人之间,他很难以分别,这究竟是铁骨铮铮的兄弟情,还是缠绵悱恻的爱情。

    像温水煮青蛙一样,一年又一年,他依旧没有相通爱情和友情的区别,却始终无法放下,无法释怀,无法将陆珩抛之脑后。

    他下意识地念着陆珩,又因为胆小惧怕,下意识地克制。

    即使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长久的不甘与思念,堆积在一起,距离溃决,只有一步。

    只需要一个突破口——当再次见到陆珩,当陆珩吻住他。

    刹如烈火燎原

    他喜欢陆珩吗?

    喜欢的吧。

    如果念一个人十年,除了他谁都不可以。

    如果这都不是喜欢,那他想,他这辈子,大概也不会再有喜欢的人了。

    林时抱着陆珩发呆地想。

    陆珩没有问他在想什么,手上揪着林时的一撮儿小卷毛,打着圈儿揉捏。过了一会,他手伸下去,隔着薄薄的杯子拍了拍林时的屁股。

    “起来,准备去吃饭了。”

    林时被他轻佻的举动一惊,跳了起来,但两人睡前都没有穿衣服,于是被子被林时裹走以后,陆珩便赤条条地躺在床上。

    他好像没有羞耻之心似的,依旧伸展着四肢,毫不掩饰,似笑非笑地看着捂着被子的林时,而后大喇喇地下了床,从衣柜里找出两条内裤和两身新的衣服,扔给林时一套,自己拿起另一套穿了起来。

    林时红着脸,在被子里磨磨唧唧地套上,跟着陆珩走出卧室。

    路过客厅的时候,看着沙发上的一片狼藉,他羞愤欲死,加速几步走过去,全当自己眼不见心不烦。

    陆珩慢悠悠跟在他身后,进了厨房。

    “吃什么?”林时打开冰箱,边看边问。

    “你会做?”

    “会一点,读研的时候学会的。”林时在厨房里转了一圈,发现不少食材,于是他回头道,“你也会吧,看你这儿东西挺多的。”

    “我不会,不是我做。”

    林时愣住了。

    他突然指尖发冷,想起自己从没有问过,陆珩究竟是否单身。

    看着他面色有些发白的样子,陆珩低笑一声,走过去把他圈住。

    “想什么?”

    “你——”

    陆珩等他说话。

    “你——有——”

    “对。”陆珩点点头,林时的脸色更加苍白了,下意识就要挣扎。陆珩摁住他,继续说道:“我是挺有钱的。”

    他低头在林时的耳边亲啄一下,“有钱,所以不爱自己做饭,请了个家政阿姨,管一日三餐。”

    林时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这狗东西,故意戏弄他!

    他咬牙切齿,正欲抬手给陆珩一个教训,就又听他叫他。

    “林时。”

    他低下头,在林时的唇角轻轻啄了一下,又叫一声。

    “林时。”

    林时在心里喟叹一声,由着自己的心情,抬头吻上了陆珩。

    亲着亲着,他的手便不规矩起来,在陆珩的身上四处捏捏揉揉。

    陆珩咬了一下他的舌尖,抓住他放肆的手,哑声道:“还想要?”

    “哪有!”林时赶忙澄清,“我就是好奇,你怎么练的,这么有料。”

    陆珩低笑一声,“你很喜欢?”

    “唔,是挺喜欢的。”林时诚实道,“你那张照片,朋友圈里那个,怪诱人的,我还保存了。”

    “帮朋友的店打个广告。”陆珩抓着林时的手按在自己的胸肌上,又偏过头,想找林时的唇,“你喜欢,就给你。”

    林时觉得不妙,再这样下去,大概晚饭要无限延时了。他收住自己的禄山之爪,推推陆珩。

    恰巧门铃响了,陆珩抬起头,冷静了一下,走出去开门。林时松了口气,扭头在厨房里继续寻找食材。

    过了一会儿,陆珩进来,林时正在准备给西红柿去皮。

    “吃西红柿鸡蛋面,行吗?”

    陆珩点点头,林时又问:“谁呀,已经走了吗,你怎么进来了?”

    “家政,收拾了沙发就走了。”

    “收拾——哪儿?”林时声音都变了,举着刀看他,“收拾哪儿?!”

    “沙发啊。”陆珩靠在流理台上,好整以暇地看他,“怕什么,成年人的事情,再正常不过,何况你都没有露脸。”

    林时一脸悻悻,举着刀扭回去,在西红柿的头上残忍地划开一个十字。

    士别三日,当刮脸皮相看。

    菜很快就炒好了,林时下面的时候,陆珩站在旁边,突然诡异地一笑。

    林时奇怪地看他一眼。

    “你笑什么?”

    “想起一个古老的段子,挺应景的”

    “什么?”

    “你下——面——给我吃。”

    陆珩故意把声音拖得很长,好像一个用台湾话讲荤段子的嗲精,偏偏他的声音清冽好听。林时一顿,早上的某些不堪入目的场景突然涌进脑子里。

    “陆珩!我去你大爷!”

    他恼羞成怒,举着漏勺要敲陆珩狗头。陆珩笑着躲开,站在几步之外提醒他:“哎,下面呢,小心糊了。”

    第二天上午,林时要赶着飞机回去了。陆珩把他送到了机场,两个人分别的时候,陆珩站在原地,静静地看着他过安检。

    快轮到林时的时候,他回过头看,看见陆珩一个人站在不远处,周末穿着比较随便,牛仔裤陪T恤,脸上表情清淡。

    一瞬间,林时好像看见了十年前的少年。

    陆珩见他回头,勾起一个清浅的笑容,歪歪头,向他摆手。

    林时忍不住走出来,奔向陆珩,一把摁住他的后脑勺,抬头吻上去。

    大胆的行径引来诸多侧目,林时视而不见,凝视着陆珩的眼睛。

    “等我。”

    这次,不会再以年来计算。

    但也没有林时想象中的快速。他手头的案子还有几个没结,甚至有一个颇为棘手。等处理好一切,林时辞职时,已是过去五个月。

    这几个月里,他和陆珩像回到了十年前,一旦有空闲的时候,就捧着手机互相吐槽。中间林时又出了几回差,去了上海一次,路过两次,还有几次在周围,但都没有抽出空去见陆珩。

    他们两个倒是常常视频,时间久了,林时又露出了禄山之爪,害羞地要求陆珩露胸肌给他看。

    陆珩一脸鄙夷,一边脱衣服,一边用新学的网络用语怼他:承认吧,你就是馋我的身子。

    林时:是是是,快点脱,镜头往下一点。

    十二月末,林时卖了千辛万苦买来的房子,还清贷款,打包好东西,订了去上海的机票。

    十二月三十日。

    又是年底忙碌如狗的日子。陆珩加完班,已经快十一点。他开着车回到家,停在车库里里,没有急着下车,就坐在驾驶位上,点开了订机票的APP。

    明天并不休假,他皱着眉,刷过一个个航班,预计了一下时间,最终订了三十一号晚上十一点的飞机。

    即使是这样,等见到林时,也必定已经是新的一年了。

    同样的,也赶不及林时的生日。

    他叹口气,关上屏幕,准备下车,车窗上却突然传来两声敲玻璃的声音。他警惕地扭过头,而后愣住。

    车窗外是林时笑眯眯的脸,鼻尖冻得通红,脸却很白。

    陆珩睁大了眼睛,不可置信,打开车门下去,捂着林时冰冷的脸。

    “你怎么来了?什么时候来的?”

    “怎么不给我打电话接你?”

    “冷不冷?”

    林时笑眯眯地,任由他问,指了指电梯旁的行李箱。

    “告诉你,还怎么吓你?”

    陆珩看着他许久,嗤笑一声,搓搓他的脸,搓出几道红印,一把抓起他冰冷的手,握在掌心捂着,带着他上楼。

    进门换了鞋,陆珩去给他倒热水。林时像条尾巴一样跟在陆珩身后,一路跟到吧台。

    “陆珩。”他捧着温热的水杯,坐在椅子上,抬头看陆珩,“我辞职了。”

    陆珩一愣。

    “我辞职了,房子也卖了。我在上海找到了工作,年后入职,目前没有住的地方。”

    林时笑吟吟看着他。好似在开一个很平常的玩笑。

    “所以,现在是林狼入室,时占珩巢,你要小心一点。”

    陆珩好半天,才反清楚他话里的意思,整个人一瞬被巨大的狂喜淹没

    心里瞬间涌上巨大的狂喜

    他不敢相信,他十年来想都不敢想过的美事,今日居然成真了。

    他难以抑制嘴角的笑容,嘴角疯狂上扬,低头对林时道:“我从了,绝对不会叫!”

    吧台暖黄色的灯光晕染,深沉的夜色里,两个人的脸上都带着笑意,互相看着对方。

    陆珩伸手摸摸林时的头发,细软的触感,让他的整颗心都跟着柔软下来。

    “林时,你……”

    话刚起了头,他就打住。

    你什么呢

    你其实不用为了我,放弃稳定的工作,朋友,甚至在未来面对来自家庭的压力等等之类的吗?

    但说这些,还有什么意义呢?

    他承认,对于林时的到来,他无限欢喜。要他拒绝,怎么可能?

    如果可以,他早在十年前,就想把林时锁在身边,豢养起来。

    这是他的意外之喜,他甚至卑劣地庆幸,庆幸多年以后,他最终还是成了林时最后的选择。

    陆珩在心里喟叹,看了一眼墙上的表,低头对林时道:“三十一号了宝贝儿,生日快乐,你又长大了一岁。”

    林时听着他的称呼,脸有些红,又微微一笑。

    是啊,过了今天,他就要三十岁了。

    在二十九岁的最后一天,他做了一件人生前三十年里,最勇敢的事。

    他用了十年的时间,慢慢磨着心里那道关隘,还好他足够幸运,一回头时,陆珩还等在原地。

    从年少时相识,到现在,已经近十五年了,而他们真正相处在一起的时间,加起来还不到三年。

    林时细细地想着,眼前浮光掠影。

    成为同桌。

    坦然表白。

    带他回家。

    甚至那个不太清醒的吻。

    每一次都是你先走向我。

    而我,逃避,被动接受,顺水推舟。

    那么这一次,就换作是我为你,换我第一次主动,不顾一切,孤注一掷地,彻底奔向你。

    这是我这辈子最大的疯狂,除却一切,只为了你,不管不顾。

    我愿意。

    我喜欢你。

    我想和你在一起。

    林时放下水杯,用已经温热的手牵起陆珩。

    “不早了,我们睡觉去吧。”

    “好。”

    “林时。”

    “我买了润滑剂。”

    -END-